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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hypertensive emergencies,HE)是急诊医生经常面对的急危重症之一,由于病因复杂且病理生理变化多端,导致临床救治困难。高血压急症是一组以急性血压升高,伴有靶器官损伤或原有功能受损进行性加重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丁宁教授就去年新出台的《2020年中国高血压急症治疗规范》做了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更新点:
不再用特定的血压阈值定义高血压急症;
而是用血压的突然、快速升高及所导致的调节机制失常来定义高血压急症。若SBP≥220 mmHg和(或)DBP≥140 mmHg,则无论有无症状都应视为高血压急症;
不建议使用“高血压亚急症”和“高血压危象”表述。
HE常见的临床表现见下表。发生HE时,根据是否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或是头痛视野缺损等,判断是否出现高血压脑病或出血性脑卒中、恶性高血压、高血压性血栓性微血管病变、急性肾衰等。
HE患者严重程度,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基础血压值,通过了解基础血压可以反映血压急性升高的程度,以评估对脏器损害存在的风险;
急性血压升高的速度和持续时间与病情严重程度相关,血压缓慢升高和(或)持续时间短则严重性较轻,反之则较重;
影响短期预后的脏器受损表现,包括肺水肿、胸痛、抽搐及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等。
高血压急症的降压原则:
初始阶段(1小时)血压控制的目标为平均动脉压(MAP)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
在随后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mmHg左右。但需根据不同疾病的降压目标和降压速度进行后续的血压管理;
当病情稳定后,24-48小时血压逐渐降至正常水平。
高血压急症相关疾病的降压原则:
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时:建议血压控制在130/80 mmHg以下,但维持 DBP>60 mmHg;推荐药物: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地尔硫䓬;利尿剂及ACEI、ARB;急性左心衰时不建议应用β-受体阻滞剂。
急性心力衰竭:在初始1小时内MAP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 25%,目标血压SBP<140 mmHg,但不低于 120/70 mmHg;在联合使用利尿剂基础上,推荐扩血管药物:硝酸酯类、硝普钠,乌拉地尔和ACEI、ARB。
急性缺血性卒中:溶栓患者血压应控制在<180/110 mmHg;不溶栓患者降压应谨慎,当SBP>220 mmHg或DBP>120 mmHg,可以控制性降压,1h内MAP下降15%,但SBP不低于160 mmHg;推荐降压药物优选拉贝洛尔、尼卡地平,次选硝普钠。
急性脑出血:脑出血患者血压升高时,没有明显禁忌证情况下,把SBP维持在130~ mmHg;推荐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可联合甘露醇等脱水治疗。
蛛网膜下腔出血:SAH患者建议血压维持在基础血压以上20%,动脉瘤手术之后SBP可以维持在140~160 mmHg;推荐药物:尼卡地平、乌拉地尔、尼莫地平。
高血压脑病:当血压急剧升高时,建议第1小时将MAP降低 20%~25%,初步降压目标BP160~180/100~110 mmHg;推荐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硝普钠,可联合使用脱水降颅压药物甘露醇、利尿剂等。
主动脉夹层:在保证组织灌注条件下,目标血压SBP至少<120 mmHg,HR 50~60次/分;推荐用药:首选β-受体阻滞剂,并联合尼卡地平、硝普钠、乌拉地尔等药物。
子痫前期和子痫:对重度先兆子痫或子痫,静脉应用硫酸镁,并确定终止妊娠的时机;推荐静脉应用降压药物控制血压<160/110 mmHg;推荐药物:尼卡地平、拉贝洛尔、肼屈嗪、硫酸镁、乌拉地尔。
恶性高血压:降压不宜过快,数小时内MAP降低20%~25%;推荐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
嗜铬细胞瘤危象:术前血压控制在160/90 mmHg以下;推荐药物:首选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乌拉地尔,也可选择尼卡地平、硝普钠。
总之,高血压急症死亡率、致残率很高,早期快速、合理、安全、控制性降压是改善预后的基础,高血压急症不同疾病类型的降压策略有不同;所有的高血压急症都应当选择起效快、可控性强的静脉降压药物,单独或者联合使用从而最终达到目标血压当病情稳定后,尽早过渡到口服降压药物。
来源:天坛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丁宁教授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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