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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应用
1.适应证
适用于治疗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复杂部分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颞叶癫痫)、单纯部分发作(局限性发作)和癫痫持续状态。也可用于治疗三叉神经痛、隐性营养不良性大疱性表皮松解症、发作性舞蹈手足徐动症、发作性控制障碍(包括发怒、焦虑和失眠等兴奋过度的行为障碍疾患)、肌强直症及三环类抗抑郁药过量时的心脏传导障碍等。
本品也适用于洋地黄中毒所致的室性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对其他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疗效较差。
2.用法用量
(1)抗癫痫
1)成人常用量:每日250~300 mg,开始时100 mg,b.i.d.,1~3周内增加至250~300 mg,分3次口服;极量为每次300 mg,每日500 mg。由于个体差异及饱和药动学特点,用药须个体化。应用达到控制发作和血药浓度达稳态后,可改用长效(控释)制剂,1次顿服。如发作频繁,可按体重12~15 mg/kg,分2~3次服用,每6小时1次;第2日开始给予100 mg(或按体重1.5~2 mg/kg),每日3次,直到调整至恰当剂量为止。
2)小儿常用量:开始每日5 mg/kg,分2~3次服用,按需调整,以每日不超过250 mg为度。维持剂量为4~8 mg/kg或按体表面积250 mg/m2,分2~3次服用,如有条件可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抗心律失常
1)成人常用量:100~300 mg,1次服或分2~3次服用;或第1日10~15 mg/kg,第2~4日7.5~10 mg/kg,维持剂量为2~6 mg/kg。
2)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5 mg/kg,分2~3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每日量,不超过300 mg。维持剂量为4~8 mg/kg;或按体表面积250 mg/m2,分2~3次口服。
不良反应
1.常见齿龈增生,儿童的发生率高。
2.长期服用后或血药浓度达30 μg/ml时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甚至胃炎,饭后服用可减轻。
3.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与剂量相关,常见眩晕、头痛,严重时可引起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语言不清和意识模糊,调整剂量或停药可消失;较少见的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有头晕、失眠、一过性神经质、颤搐、舞蹈症、肌张力不全、震颤、扑翼样震颤等。
4.可影响造血系统,致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常见巨幼细胞贫血,可用叶酸加维生素B12防治。
5.可引起过敏反应,常见皮疹伴高热,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剥脱性皮炎、多形糜烂性红斑、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致死性肝坏死、淋巴系统霍奇金病等。一旦出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小儿长期服用可加速维生素D的代谢,造成软骨病或骨质异常;孕妇服用偶致畸胎;可抑制抗利尿激素和胰岛素分泌使血糖升高,有致癌的报道。
注意事项
1.久服不可骤停,否则可使发作加剧或发生癫痫持续状态。
2.苯妥英钠可加速维生素D的代谢,长期应用的小儿可引起软骨病,另外也有骨折、骨质异常或者生长缓慢的报道。
3.过量的症状有视物模糊或复视、嗜睡、幻觉、恶心、语言不清;大剂量时对小脑有毒性损害,表现为步态不稳或者步态蹒跚、眩晕。此时减量或停药,上述症状可改善或消失。
4.对乙内酰脲类中的一种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嗜酒,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贫血,增加严重感染的风险;心血管病(尤其老人);糖尿病,可能升高血糖;肝、肾功能损害,改变本药的代谢和排泄;甲状腺功能异常者。
6.有酶诱导作用,可对某些诊断产生干扰,如地塞米松试验、甲状腺功能试验,使血清碱性磷酸酶、谷丙转氨酶、血糖浓度升高。
7.用药期间需检查血象、肝功能、血钙、口腔、脑电图、甲状腺功能并经常随访血药浓度,防止毒性反应。妊娠期每月测定1次、产后每周测定1次血药浓度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剂量。
8.药物相互作用
(1)与香豆素类(特别是双香豆素类)、氯霉素、异烟肼、保泰松、磺胺类药物合用,苯妥英钠的代谢减低,血药浓度升高,毒性增加。
(2)与卡马西平、肾上腺皮质激素、环孢素、洋地黄类、雌激素、左旋多巴或奎宁丁合用,苯妥英钠诱导肝代谢酶,使这些药物的疗效降低。
(3)长期饮酒可减低苯妥英钠的浓度和疗效,但服用苯妥英钠的同时大量饮酒可增加血药浓度。
(4)长期应用对乙酰氨基酚的患者合并使用苯妥英钠时可增加肝毒性,而且疗效降低。
(5)与含有镁、铝或碳酸钙的制酸药合用可降低苯妥英钠的生物利用度。
(6)合用时降低丙戊酸钠的蛋白结合率,使其作用或者毒性增加。
来源:人卫药学 节选自《治疗药物监测临床应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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