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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指导临床医师规范使用生物制剂,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组织IBD领域相关专家撰写了《生物制剂治疗炎症性肠病专家建议意见》,以期指导广大临床医师的临床实践。今天为大家介绍乌司奴单克隆抗体(UST)治疗炎症性肠病的专家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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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T
UST是抗IL-12/23全人源化IgG1单克隆抗体,可结合IL-12和IL-23的共同亚基p40, 阻断下游的Th1和Th17等效应通路,从而达到抑制炎症反应、治疗IBD的作用。美国FDA分别于2016和2019年批准UST用于CD和UC的治疗,我国于2020年批准用于成人CD的治疗。
对传统治疗药物(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失败或抗TNF-α单克隆抗体应答不足、失应答或无法耐受的成人中至重度活动性CD患者。
基于临床研究证据和参考国际获批适应证,UST还可以用于以下患者:①2021年美国胃肠病学会关于CD使用指南建议UST可用于伴活动性肛瘘成人CD患者的诱导和维持治疗;②2020年美国胃肠病学会 UC指南推荐UST可用于中至重度UC患者的诱导和维持治疗。
UST治疗前应排除以下禁忌证:①对UST中任何成分过敏者;②重度活动性感染者。
应用UST前建议常规筛查并排除活动性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
我国是结核病高发地区,UST用药前结核病的筛查和预防尤其重要。诊断为活动性结核感染患者应避免使用UST;潜伏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患者,在UST治疗前应进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
UST治疗前应筛查HBV血清标志物。对于HBV携带者或肝功能无异常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建议根据患者HBV复制水平、风险和获益综合考虑,必要时联合应用抗病毒治疗。如HBV血清标志物均阴性,推荐于UST治疗前接种HBV疫苗。
首次UST治疗需根据体重计算UST静脉输注剂量。体重≤55 kg者,UST 剂量为260 mg;体重>55~85 kg者, 剂量为390 mg;体重>85 kg者,剂量为520 mg。首次给药后第8周UST 90 mg皮下注射作为诱导缓解方案,之后每12周90 mg皮下注射1次作为维持治疗方案。如果患者每12周给药1次,在这期间失去应答,可缩短至每8周注射1次。判断UST 原发无应答的时间尚无一致意见,建议临床评估时间不早于第16周。
IM-UNITI研究和meta分析结果显示,UST联合硫唑嘌呤等免疫抑制剂治疗的临床应答率与UST单药治疗和内镜治疗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因此不建议UST治疗常规联合使用免疫抑制剂。
目前尚无TDM指导优化UST治疗的报道,但有部分研究显示UST药物浓度与临床疗效呈正相关。
疗效评估指标主要包括临床疾病活动度、内镜下病变及其范围、黏膜愈合情况,以及血清或粪便炎症反应指标。
每次注射前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CRP、ESR、粪便钙卫蛋白等指标,评估生命体征和疾病活动度。内镜复查不建议早于UST首次静脉给药后的第16周。疾病缓解后每6~12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对临床指标、炎症指标、内镜和影像指标进行全面评估。
妊娠期使用UST的风险级别属于B级(低风险)。UST可在妊娠末期通过胎盘,大部分IgG主要在妊娠最后4周内通过胎盘。建议对UST维持治疗的IBD患者,妊娠全程可继续采用相同剂量维持治疗,但最后1次使用UST应在预产期前6~10周。
出生前母体暴露于UST的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不可接种活疫苗,接种灭活疫苗则不受影响。UST分泌入乳汁量极少,哺乳期使用UST是安全的,但仍需更多研究证据支持。
UST目前还未获批儿童IBD适应证,但有队列研究和病例报道显示IBD患儿能从UST使用中获益。
老年患者使用UST无须调整剂量。老年患者使用UST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患者无总体性差异。鉴于老年人感染发生率较高,建议老年患者使用时应慎重考虑,UST较TNF抑制剂更适合老年患者的治疗选择。
有文献报道围手术期使用UST并不会增加术后并发症的发生风险,但仍需要更多研究证据支持。
恶性肿瘤患者且疾病程度严重,或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者,需要在全面评估肿瘤性质和复发风险后,方可考虑使用UST治疗,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均需严密随访。
UST临床注册研究和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显示,患者对UST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试验报道常见的不良反应是鼻咽炎和头痛,其中大多数为轻度,无须终止治疗。UST免疫原性低,药物抗体发生率很低(<3%)。临床试验数据显示,UST治疗的恶性肿瘤发生率与一般人群预期的恶性肿瘤发生率相当,真实世界数据仍较为缺乏。UST用药前需要严格排除禁忌证,用药期间需要严密监测感染的发生。
内容节选自《生物制剂治疗炎症性肠病专家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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