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表示,对有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行为的患者,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予财政补助。
《条例》同时规定,将有关单位失信信息以及个人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故意传播等,都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抗疫中,没有一个人能够置身事外,不给抗疫添乱,这也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尽到的义务和责任。
此前媒体报道“男子武汉返乡谎称菲律宾归来,致4000余人隔离”,“患者隐瞒情况致68名医务人员被隔离”、“因一业主瞒报,广州某小区整栋楼被集中隔离“、“夫妻瞒报疫情地返深圳事实,致小区330人被隔离” 等新闻屡见不鲜,上述事件都将影响到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序开展。
一个人不经意的一个谎言,可能让无数人置于危险之中。一个人的隐瞒就可能造成大范围传染,让病毒防控工作付诸东流。
此次上海出台新规,无疑是表明了严打瞒报行为的态度。不只是上海,此前,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相关规定:
明确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告,不服从单位、社区健康监测管理,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曾联合颁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绝执行防疫措施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行为,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认定。
据悉,此次《条例》还对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监督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上海市卫健委方面表示,将增强对源头性、苗头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监测预警,畅通信息共享和报送渠道,抓好医疗设施、专业人才队伍、物资、技术等储备,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强化医防协同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