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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深化医改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同时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并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8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意见》和目录调整工作。近期,《意见》和目录将印发实施。
2018年9月5日 ,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就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等,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1.基本药物目录调进了什么药,调出了什么药?
在研究起草《意见》时,我们同步启动了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本次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调出目录的品种主要是临床已有可替代的药品,或者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切、临床已被逐步淘汰等原因。
2.2018年这一版基药目录和以前相比有哪些特点?
第一,在目录的遴选方面更加注重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坚持动态调整和调入、调出并重,拟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可以是新审批上市,价格较高,但效果较好的药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临床疾病防治的需求。同时,也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所以这次我们的意见就明确了,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第二,在保障供应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特别是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在药品集中采购和解决药品短缺方面的经验,从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的预警应对作出了系统安排。特别是强调要提前预防药品短缺,通过系统监测及早发现短缺的情况,确保基本药物不断档不缺货。
第三,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基层和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用药的衔接,来助力推进分级诊疗。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在品种、剂型、规格都实行上下联动,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提供用药的保障。同时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财政补助等方式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在保障质量方面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
第五,在降低负担方面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兼顾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者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3.这次《意见》的调整对老百姓有什么受益?
第一,这次基本药物目录的覆盖面更广,品种的数量不仅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等临床需求,而且还聚焦癌症、儿童和丙型肝炎等病种,为不同疾病患者提供多种用药的选择,覆盖面更广了,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
第二,更好的满足分级诊疗的需求。这次调整强调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确定品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解决了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为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提供更多的便利,让患者少跑路、少花钱。
第三,基本药物的质量更有保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并且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等措施,为患者提供质量安全信得过的药品。这也是老百姓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确保药品的质量放心。
第四,基本药物供应更有保障。在有效解决“已短缺”药品工艺的基础上,特别加强“易短缺”药品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提早防范解决短缺苗头的问题,为患者提供持续生产供应有保障的基本药物,让患者不再为买不到药而担心。
第五,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价、合理用药降低费用,在医保和财政提供支撑保障的同时,鼓励各地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基本药物的实际保障水平,让患者愿意使用基本药物。
4.这次目录调整把丙肝新药丙通沙纳入进来,为什么会选择它?这个药品价格比较高,进入基药目录后再进入医保目录是不是有一个比较好的预期?
主要有几个考虑。
一是我们国家差不多有760万丙型病毒感染者,丙肝非常容易引起肝硬化和肝癌,所以对人民群众的健康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危险的因素。
二是这方面的药物已经有了非常重大的突破性。这种药物的出现是人类第一次把病毒性疾病治愈,像艾滋病我们可以用药,但是控制下来,并不能治愈。丙型肝炎可以用这个药治愈,所以确实是医学上一个特别重大的突破,这样给老百姓带来确切的、很好的疗效,我们一定在基本药品目录里体现出来。
谈到价格问题、医保报销问题,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他们正在制定相关的工作程序,对进入基本药品目录的药物,如何进到医保报销目录里去他们会有一套程序,用医保局的程序进行相关的操作。包括价格的谈判,如果价格能够降低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位,我想应该纳入到医保的目录,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科技进步所带给人类的益处。当然医保局有很严格的程序,我们会积极地配合他们做好后面的工作。
5.在这次《意见》中,对药物的安全和质量有很高的要求的,是如何体现的?
这次的《意见》里把药品安全制度化了。
第一个方面就是抽检,我们和药监局做了政策的沟通,对基本药物是全品种的抽检。
第二个方面是生产环节,对基本药物进行全流程的检查。
第三个方面是特别注重提高药品质量,基本药物中的289个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现在正在进行,前五批的已经核发了,包括这一次我们纳进来的有很大一部分是非基本药物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第四个方面是下一步建立药品质量的淘汰机制,现在也是非常明确,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逐步纳入到基本药物目录中,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下一步就要适时调出。
第五个方面更多的是目前跟药监部门重点关注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下一步我们重点开展临床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
6.《意见》里提到会对目录进行怎样的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而且我们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对一些新上市的疗效确切,而且价格合理,而且比现有的药品疗效更好的一些药,我们应该适时启动调整的程序,纳进来,对一些新上市确实效果好的能够适时启动这个程序,来确保老百姓能够及时的享受到一些新的科技成果。
7.如何做好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的衔接?
关于医保和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因为这次基本药物制度定位和调整和2009年、2012年都有一些区别,以往的基本药物都在我们医保目录范围中了,而且绝大部分治疗性的都是医保目录的甲类部分。医保局目前正在完善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将通盘考虑与基本药物的衔接问题,把目录外的治疗性的基本药物按程序优先纳入到医保目录。大家普遍关心的抗癌药问题,国家医保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正在推进目录外抗癌药的准入谈判,这件工作我们争取在这个月底前做完。希望通过谈判的方式切实降低目录外的抗癌药品价格并纳入到医保目录范围里来,一方面让群众用得上、用得起这种药,另外一方让企业的合理利润得到保证,同时也保证医保基金能够承受。
8.新纳入药品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大概有多少个种类?
非基药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大部分,这次也进了基本药物目录,所以应该说进的品种的量已经超过通过评价品种的一半以上,因为考虑到费效比和已有的目录内的药品之间的关系,不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都能进。价格合理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就是刚才我们提到的能够治愈疾病或者长期的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质量是药品的生命,是前提,然后才是价格。我们把解决短缺药品供应作为兜底措施,使基本药物不断供,特别是临床必需的,价格比较便宜的要保障供应。同时还有一部分比如大家提到的抗癌药,价格比较高,但却是治愈疾病的,像丙肝药,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可及性、公平性的问题,这需要在价格环节上发力。
《中国医学论坛报》根据新闻发布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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