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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亮时评】零售药店,是医药市场的一分子。挖掘与运用,使之成为疫情监控哨点,这是疫情期间,广东创新药事监管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一项新创举,值得选择,建议推广。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21-08-16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广东省药监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广东全省5.4万家零售药店已全部纳入购药信息登记“哨点”监测网,截至8月12日,全省零售药店已上报7475.6万条购药信息,多名确诊病例由此筛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明确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定位,即提供线索,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排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制度,充分发挥了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 据悉,光是今年5月21日至7月12日这个时间段,广东全省就上报了购买目录药品信息1051.1万条;其中此次190例确诊病例中,有16例(其中3例为代家人购药)与该局通过广东智慧药监系统推送提供的购买目录药品信息线索相关联。 “购买相关药物登记申报的工作我们一直在落地执行。广东省药监局制定的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目录感觉更精准了。”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表示。 药店透露,近期清热解毒类药物一直热销,包括白云山板蓝根颗粒、抗病毒口服液、感冒清颗粒等多种清热类感冒药。“市民如果购买防治发热感冒咳嗽类药物,我们会做好实名登记上报。”一位药店负责人表示,此前板蓝根颗粒等一度脱销,实际上板蓝根、抗病毒口服液等产品很多都是广药等本土品牌占据较大市场份额,此类药物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市民不必囤药,适当补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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