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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危重症患者,具有以下一项高危情况者应使用预防药物:
(1)机械通气超过48 h或接受体外生命支持;
(2)凝血机制障碍[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血小板<50×109/L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2倍]或服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
(3)原有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病史;
(4)严重颅脑、颈脊髓外伤;
(5)严重烧伤(烧伤面积>30%);
(6)严重创伤、多发伤;
(7)各种困难、复杂的手术;
(8)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接受肾脏替代治疗;
(9)慢性肝脏疾病或急性肝功能衰竭;
(10)ARDS;
(11)休克或持续低血压;
(12)脓毒症;
(13)心脑血管意外;
(14)严重心理应激,如精神创伤等。
2.若同时具有以下任意两项危险因素时也应考虑使用预防药物:
(1)ICU住院时间>l周;(2)粪便隐血持续时间>3 d;(3)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250 mg/d);(4)合并使用非类固醇类抗炎药。
内容节选自《中国应激性溃疡防治专家建议(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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