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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是儿科常见疾病,是5岁以下儿童感染性疾病首位死亡原因。肺炎患儿都需要抗菌药物吗?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抗菌药物如何选择?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治疗。
1.轻症肺炎可以在门诊或家中治疗。定期随访,如治48 h无效、高热不退或病情恶化必须及时转诊治疗;
2.
1.
(1)吸氧指征:在海平面、呼吸空气条件下 ,SaO2≤0.92或动脉血氧分压≤80 mmHg;
(2)常规给氧方法仍难以纠正的低氧血症可使用高流量经鼻导管吸氧、无创正压通气给氧,甚至
(3)如患儿出现
①婴儿2 L/(kg·min),最高8~12 L/min(6月龄以下最高为8 L/min);
②1岁以上儿童1 L/(kg·min),最高30~60 L/min。
(4)对氧疗患儿应至少每4小时监测1次体温、
2.液体疗法:轻症肺炎患儿无须常规静脉补液。不能进食者需予液体疗法,总液量为
3.其他对症治疗
1.干扰素具有广谱抗病毒作用,可用于病毒性肺炎的治疗;
2.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用于流感肺炎的治疗。
1.抗菌药物应用指征:抗菌药物治疗应限于细菌、MP和衣原体肺炎等,单纯病毒性肺炎无使用抗菌药物指征。
2.抗菌药物选择中要注意: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儿童应尽量避免使用;喹诺酮类抗菌药避免用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抗菌药物的选择:
(1)轻症肺炎可口服抗菌药物,不强调抗菌药物联合使用。
①1~3月龄首选大环内酯类药物;
②4月龄至≤5岁首选阿莫西林,也可选择
③5岁以上首选大环内酯类口服,8岁以上也可口服
(2)重症肺炎多选择静脉途径给药。需考虑选择的抗菌药物能覆盖
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5︰1)或
②怀疑SA肺炎,首选
③考虑合并有MP或CP肺炎,可联合使用大环内酯类+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
3.抗菌药物疗程:一般用至热退且平稳、全身症状明显改善、呼吸道症状部分改善后3~5 d。一般SP肺炎疗程7~10 d;
(1)流感嗜血杆菌肺炎、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14 d左右;
(2)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疗程宜延长至21~28 d;
(3)革兰阴性肠杆菌肺炎疗程14~21 d;
(4)MP、CP 肺炎疗程10~14 d,嗜肺军团菌肺炎21~28 d,病情严重者可适当延长。
4.抗菌药物疗效评估:初始治疗48 h后应作病情和疗效评估,初始治疗72 h症状无改善或一度改善又恶化,应再次进行临床或实验室评估。
1.使用指征:下列情况可酌情短疗程(3~5 d)使用:
(1)喘憋明显伴呼吸道分泌物增多者;
(2)中毒症状明显的重症肺炎,如合并中毒性脑病、休克、
(3)胸腔短期有大量渗出者;
(4)肺炎高热持续不退伴过强炎性反应者;有细菌感染者必须在有效抗菌药物使用的前提下加用糖皮质激素。
2.糖皮质激素剂量:泼尼松或
泼尼松最大剂:
≤2岁20 mg/d;
3~5岁30 mg/d;
6~11岁40 mg/d;
≥12岁1 mg/(kg·d),最大剂量50 mg/d。其他糖皮质激素最大剂量按泼尼松剂量折算。使用激素超过5~7 d,停药时逐渐减量。
1.使用指征:存在以下情况可考虑应用:重症腺病毒肺炎、合并中枢神经系统病变
2.剂量:静脉滴注1 g/(kg·d),1~2 d;或300~400 mg/(kg·d),3~5 d,总量不超过2 g/kg。
1.少量积液通常不需要干预;
2.大量积液(积液量超过该侧胸腔容量1/2)或中等量积液(积液量超过胸腔1/4)伴有呼吸窘迫时应及时予以穿刺或引流。
3.包裹性积液引流困难可局部给予纤维蛋白溶解剂(
推荐用于伴有气道阻塞、
1.生命体征不稳定、单纯Ⅰ型呼吸衰竭患儿,术前应充分评估手术风险;
2.高热期的患儿术前需将体温降至38 ℃以下;
3.伴噬血细胞综合征、严重肝功能损伤等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者禁忌进行。
节选自《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管理指南(202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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