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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中,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称为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药物不良反应的出现需要与药物的使用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
通常药物不良反应分为A类和B类(图1),A类药物不良反应是由于药品的药理作用导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这类不良反应的发生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能够很快减轻或消失。
A类药物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包括药物的过量作用,副作用、毒性反应、首剂效应、继发反应、停药综合征和后遗效应等。临床上大多数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属于A类药物不良反应。
而B类药物不良反应是与药品的正常使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其特点是常规情况下难以预测。这种类型的药物不良反应是由药物分子激活体内相应炎症介质而导致,有时也和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的遗传基因存在一定关联。
B类药物不良反应约占所有药物不良反应的一小部分。由于B类药物不良反应在临床表现上往往类似于过敏反应症状,因此将这类药物不良反应称为药物超敏反应(Drug Hypersensitivity Reaction,DHR)。DHR主要包括四类:药物过敏;药理学相互作用(Pharmacological Interaction);非过敏性不耐受(Non‑allergic intolerance),也称为“类过敏反应(Pseudo‑allergic)”;特异性体质(Idiosyncrasy)。
本文节选自《药物过敏诊断和预防方案中国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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