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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病5天之后使用抗病毒药物还有效吗?两种抗病毒药物(阿兹夫定和Paxlovid)能同时使用吗?病人症状消失,但胸部CT显示肺内有明显肺炎病灶,是否要继续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
刘又宁教授:
我记得在新冠病毒流行两周年的时候,我应邀在《中国医学论坛报》上发表了一篇两周年回顾的小结,小结里重点提到了抗病毒药物,我的结论是在疫情的前期,我们在“抗病毒治疗”中走过了一条长长的弯路,最开始应用的利巴韦林、羟氯喹等药物是弊大于利,真正有效的小分子抗病毒药是在最近这一年左右才研发出来。
我们军队先后制定的两版指南,对抗病毒药物的使用推荐有限,例如利巴韦林我们不建议静脉应用,推荐的使用剂量也比国家指南要低,而且特别提到不建议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病毒药物联合应用,有的抗病毒药物具有延长Q-T间期的副作用,可导致患者出现致命性心律失常。
目前,我国已经批准了三个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第一个是Paxlovid,第二个是莫诺拉韦,第三个是阿兹夫定。这些抗病毒药物多数要在病情早期使用,有的药规定在发病5天之内,超过5天以后,如果是重症患者,能不能使用,我觉得应该靠实践来证明、检验。
两种以上的抗病毒药混合使用,往好了说可能1+1>2,不同的机制有协同作用;往坏了说就1+1<1,相互作用把药疗效都抵消了。目前,我们没有看到两种抗病毒药物联合使用对患者有获益的报道,所以,我不建议两种抗病毒药一起使用。那么疗程短(5天)的药,它能不能使用第二个疗程?比如1例患者已经使用了5天该药物,我们看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个患者核酸还没有转阴,病情也没有彻底好转,能不能应用第二个疗程?我觉得不是绝对不能,这个也需要我们进行探索,经过实践后证明结果。
实际上,除了小分子化学抗病毒药以外,我们还有很多抗体类的药物,但是这些抗体类药物的主要缺陷是随着病毒的变异会失效。最近,礼来公司研制的一种抗病毒抗体类药本来已经批准上市了,因为病毒变异以后没效果,又终止应用了。抗体类药物成本较高,需要静脉注射,有的还需要低温保存;而且因为病毒变异得很快,老的抗体类药物还需要重新验证。因此,我们不太推荐使用抗体药物,目前都是以小分子抗病毒药为主。
整理:中国医学论坛报社 元璐
审校:刘又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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