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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十院 崔冉
建议所有未曾评价血糖的孕妇,于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评价糖代谢状态。
75g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OGTT):试验前禁食至少8小时(可少量饮用白开水);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2小时的静脉血,测定血糖水平。
孕期糖尿病分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三种。其中孕前糖尿病是指孕妇在妊娠前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者。
每种血糖异常诊断标准见下表:
空腹、OGTT1小时、OGTT 2小时血糖只要有一项达到标准,即可诊断为相应的孕期糖尿病。
需要血糖控制达到以下标准:
①在不出现低血糖的前提下,空腹和餐后血糖尽可能接近正常,建议HbA1c<6.5%时妊娠。
②应用胰岛素治疗者可HbA1c<7.0%,餐前血糖控制在3.9~6.5 mmol/L,餐后血糖在8.5 mmol/L以下。
③对于合并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和糖尿病大血管病变者,应经过专科评估后怀孕。
(1)所有类型的孕期糖尿病孕期血糖目标:空腹血糖<5.3 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 mmol/L。
(2)孕期血糖控制必须避免低血糖。1型糖尿病低血糖风险最高,其次为2型糖尿病和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低血糖最少。孕期血糖<4.0 mmol/L为血糖偏低,需调整治疗方案,血糖<3.0 mmol/L必须给予即刻处理。
来源:上海十院内分泌代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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