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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范围已经扩大到了3岁以上的儿童,对于3至17岁人群的接种安排是什么样的?
7月13日上午,广西、湖北荆州接连发布消息,公布当地12~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今天,广西日报发布消息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总体部署,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对12~17岁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根据国家部署,广西将分三步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步:7月份,广西将启动并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
第二步:8月份,将启动并完成12~14岁人群第一剂接种,同时完成15~17岁人群第二剂接种任务。
第三步:10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将科学制定接种实施计划,确保接种工作安全、稳妥、有序地开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2~17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主要是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在校学生,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阅读并现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7月13日,湖北省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近期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提示》。
提示中提到,8月1日起,荆州市将重点开展12~17岁人群和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7月31日前,请尚未接种的18~59岁市民尽快完成接种。
在6月11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疾控局二级巡视员崔钢介绍,目前我们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主要是在18岁以上人群开展,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了3~17岁人群,可以开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紧急使用。我们会根据疫情的形势、防控工作需要和相关人群的特点,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针对3~17岁人群接种的具体政策。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表示,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灭活疫苗在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以后,继成人使用之后,继续开展了3~17岁人群的扩大临床试验,积累了更多的数据,这些数据及时上报国家,经过专家的认真审评论证,充分证明了在3~17岁这个人群是安全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的新冠疫苗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用于3~17岁人群的疫苗接种。
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12日发布新闻公报,宣布已同中国国药集团和科兴公司分别签署了预购协议,这意味着国药疫苗和科兴疫苗进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疫苗库,并可从7月开始向COVAX供应疫苗以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新冠疫情防控。
COVAX由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等主导。新闻公报介绍,考虑到这两种疫苗已经进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可以立即向COVAX各参与方供货。根据协议,两家中国公司今年10月底前可向COVAX供货1.1亿剂新冠疫苗,后续长期供货。
本文首发于北京日报 综合广西日报、荆州发布、新华社、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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