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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SLD快讯】美国肝病学会(AASLD)关于肝病患者接种COVID-19疫苗的专家共识声明 华夏肝脏病学联盟 今天

2021-02-10作者:临床肝胆病杂志资讯
其他消化疾病非原创

美国肝病学会(AASLD)关于肝病患者接种COVID-19疫苗的专家共识声明




美国肝病学会于近日在其官方网站 发布了关于肝病患者接种COVID-19疫苗的专家共识声明(AASLD Expert Panel Consensus Statement: Vaccines to Prevent Covid-19 Infection in Patients with Liver Disease)。该声明是在回顾文献和现有临床试验资料的基础上,主要针对2款在美国进行过临床试验的mRNA COVID-19疫苗做出的推荐。现将主要推荐意见翻译出来,希望对于我国肝病工作者有一定参考意义。


1、COVID-19疫苗临床试验中所纳入的肝病患者的情况

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代偿期肝病、HIV、HBV、HCV)有参加辉瑞-BioNTechModerna 公司mRNA疫苗的3期临床试验的资格,但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除外。


在辉瑞-BioNTech公司的 2/3期试验中,20.5%的受试者有查尔森合并症指数定义的基础疾病(8030例有基础疾病的受试者接受BNT162b2治疗,8029例接受安慰剂);95.3%的基础疾病的受试者达到了疫苗效能,与无基础疾病的受试者相似(94.7%)。在其中214例(0.6%)合并肝病的受试者中,124例接受BNT162b2治疗, 90例接受安慰剂,但该亚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尚未报道。


Moderna 的3期试验中,22.3%的受试者至少存在一种高风险状态。在196名(0.6%)合并病的受试者中,100例接受mRNA-1273治疗,96名接受安慰剂。由于合并肝病的受试者均未发生COVID-19,因此无法确定该亚组的疫苗效能。

2、慢性肝病患者接种COVID-19疫苗的指南意见

  • 慢性肝病患者(如HBV或HCV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或自身免疫性肝炎接受药物治疗)接受COVID-19疫苗接种期间不应停药;正在接受局部或全身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也应考虑接种疫苗,但不应中断当前治疗;然而,近期出现感染或者发热的患者,应在病情稳定后才能接种COVID-19疫苗。

  • 预期mRNA COVID-19疫苗对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患者具有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因此应按照其标准剂量和方案接种。

  • 等待肝移植的慢性肝病患者,应在肝移植前接种mRNA COVID-19疫苗,以尽可能确保充分的免疫应答。

  • 健康活体肝捐赠者应择期接种mRNA COVID-19疫苗,最好在在入院前和捐赠前接种。

  • 接种mRNA COVID-19疫苗的慢性肝病患者,可能会在首剂注射后48h内出现局部及全身反应(发热,肌痛,头痛)。然而,这些呼吸系统及全身症状也可提示COVID-19的,故应进一步观察。

  • 所有慢性肝病患者,包括已接种疫苗者,应继续降低SARS-CoV-2暴露风险,如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

3、肝移植受者接种COVID-19疫苗的指南意见

  • 所有器官移植受者包括肝移植受者,均建议接种COVID-19疫苗。

  • 肝移植受者接种COVID-19疫苗的最佳时机可能是肝移植后至少3个月,此时免疫抑制较低,其他预防性药物已停用或减至最低剂量。然而,考虑到SARS-CoV-2正在社区传播,免疫接种最早可在移植后6周进行,尤其是对于存在其它可能导致重症COVID-19危险因素的最高风险个体。

  • 不建议在肝移植受者中仅为了激发SARS-CoV-2的免疫应答而降低免疫抑制的强度,因为降低免疫抑制有发生急性细胞排斥反应的风险。

  • 避免对发生活动性急性细胞排斥反应、正在接受急性细胞排斥反应治疗,或每日使用高剂量激素治疗的肝移植受者接种COVID-19疫苗,直到其病情缓解并重新建立基线免疫抑制。

  • 对接种疫苗后肝功试验升高、复测时没有立即恢复到基线的患者,应进行全面评估,以排除急性细胞排斥反应及肝脏病毒感染。

  • 考虑到肝移植是挽救生命的治疗措施,在已接受COVID-19疫苗的患者中,不应推迟尸肝来源的肝移植。

  • 若患者在移植后就应该接种第二剂疫苗,则可以推迟6周再接种,以激发更好的免疫应答。

  • 潜在的活体供肝者和受者,应在移植前至少两周接种COVID-19疫苗。

  • 肝移植受者的家庭成员和照护者,应尽可能接种疫苗以预防SARS-CoV-2病毒感染。

  • 美国移植学会网站发布COVID-19常见问题解答,为移植专业人员提供最新信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  赵连 译  贾继东审校)


转自“华夏肝脏病学联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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