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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亮时评】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进行执业享有医学处置权,它的行使,要求清晰、明确和具体。医嘱,一旦开出,须依法执行。基于病情提出的医疗措施等,是执业医师在履行说明告知义务,这不同于也不属于医嘱。千万不能把医师为患者开的医嘱同医师为患者诊疗进行的说明告知混为一谈。当前,加强依法行医的教育培训,尽快提升依法行医水平,迫在眉睫。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时间:2021-04-23
求医过程中,患者和家属听得最多的就是:一定要遵医嘱,听医生的话,只有这样,疾病才能治好。临床上,这甚至已经成了“金科玉律”和“真理”。但在前几天的门诊上,就遇到了一位没听医嘱、反而受益的患者。
这是一位61岁的海绵状血管瘤患者,15年前因左侧面部麻木、疼痛,来门诊找到我。看过影像资料,结合症状,我判断为海绵窦内的海绵状血管瘤,大小约4厘米。
这个位置的海绵状血管瘤和颈内动脉、眼球运动神经等重要结构关系密切,手术难度大,以当年国内外的手术水平做这种类型的手术,风险非常大,甚至很多神经外科医生那时还将这种肿瘤错误诊断为“脑膜瘤”。因此,我当时建议患者先放疗,再定期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下一步治疗方案。我给出的这个诊疗方案基本上也是当时医学界的共识。
但患者却担心:放疗使肿瘤缩小后,与其他神经组织会粘连得更加紧密,以后连手术都不能做了。就这样,患者没有听医生做放疗的建议,而是选择了不去管它。令人奇怪的是,患者彻底拿定主意后,面部麻木症状持续了几个月后消失了。
这期间,患者还是定期复查,每一次复查发现肿瘤都没有变大,也没出现任何不适症状,日常工作也不受影响。患者退休后还游山玩水去了很多国家,对待生活积极向上、乐观。
前不久,患者又感到左侧面部麻木,“是不是肿瘤变大了?”有点忐忑不安,又来到门诊。通过检查,发现肿瘤大小、体积和15年前几乎完全一样,尽管现在手术切除这个肿瘤已经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但鉴于面部麻木症状不重、肿瘤也未明显增大,我还是建议患者继续观察,如果期间出现了新症状,再及时就诊。
这位患者15年前跑遍了北京各大神经外科突出的医院,医生给出的治疗意见,可以说在当时的医疗水平条件下,代表了国内最顶尖医生的权威看法。但患者“硬”是没有听医嘱,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从现在来看患者的选择是正确的。目前国际上对海绵窦内海绵状血管瘤的治疗指南中有一条:对个别患者可以进行医学观察。
这个病人的求医历程给了我很深的触动:医学不是万能的,是有局限的,它是一门实践科学、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患者才是医生最好的“老师”。或者说医学本身就是不完美的,这种不完美不仅体现在医学和医生在某种疾病治疗上的无能为力,也体现在医学和医生对某种疾病认识程度上的局限性。但正是这种不完美和局限性,才鞭策医生孜孜以求,促进医学不断进步,攻克医学难题。疾病是医生和患者共同的敌人。
在15年前的技术水平条件下,医生对海绵状血管瘤这种疾病的认识程度,从治疗上来说只有两种:手术为首选,如果无法手术就要放疗。但这位患者的就医历程告诉我们,一直不生长的情况也是存在的。目前这也成为了神经外科学界对海绵状血管瘤疾病的共识。相信这个共识的取得,是很多医生经历了像我遇到的这位患者的经验后收获的。
最后还是要提醒患者,不要因为一个个案,就否定了遵医嘱的重要性,以为就可以不听医生的建议了。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医生给出的治疗建议,往往是在治疗了成百上千、上万患者后得出的经验,甚至是整个业界对疾病的共识。这些共识和经验适用于绝大多数甚至99%以上的患者,所以大家还是要遵医嘱,听从医生的治疗建议。
(作者为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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