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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亮时评】“飞刀”手术,市场有刚性需求。让有市场需求“飞刀”手术,堂堂正正,取之有道,必须在法治给力。修改、完善和提升《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是治本之道。要通过其之立法,让诸如“飞刀”手术等诊疗活动,既更规范,又更便民,还有市场价值,就是我们共同的努力方向。
来源:生命时报 转发: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时间:2021-09-30
本报记者 张芳
9月22日,河北衡水武邑李先生反映称,其母亲因子宫脱垂到武邑县医院住院治疗,被推进手术室进行麻醉后,一名医生通知准备1.3万元现金给专家。李先生家属只能把钱转账给了大夫。事件曝光后,医院回应“收费合规”,专家费不通过医院。但据了解,目前院方已将1.3万元退还家属,武邑县卫健局也已介入调查。
李先生遇到的,其实并非什么新鲜事。大医院专家独自前往其他基层医院手术的行为,被俗称为“飞刀”,早在三四十年前就已存在。不过,随着医师执业法规的逐步规范,在旧问题被解决的同时,“飞刀”也衍生出一些新问题。
在医疗资源稀缺且城乡分布不均的当下,“飞刀”的存在有其合理性。首先是患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他们不用奔波劳累,去北上广等大城市的大医院排队看病,只需在当地等待专家“上门”,省心、省力,还能省下不少的交通及住宿费等。其次是对基层医院有利。当地医生在现场观摩专家手术,犹如接受了一场实操培训,有利于提升技术水平;将更多患者留在当地,不仅对基层医疗机构有利,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百姓的看病难问题。最后是对“飞刀”专家有利,可以通过这种多点执业的方式,赚取一定的报酬。
就是这样看起来利好三方的事,却时时引发纠纷。2018年12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请外院专家“飞刀”,专家收取5000元会诊费,被当成索要红包遭到举报;2020年11月,大庆第五医院经患者同意邀请哈尔滨专家前来手术,患者家属支付3700元“飞刀费”后,因不满手术延后,向媒体投诉医院违规收费……
从这一连串事件不难看出,“飞刀”纠纷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规收费”。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会诊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也就是说,私下收费“飞刀”虽然合理,但却不合规。因此,类似事件只要有人举报,就百分百可以成功。
然而,此次河北李先生曝光的“飞刀”违规收费,意外地没有收获多少同情。在多数人看来,能够请大专家到“家门口”手术,支付相应的手术费合情合理,只要医院提前协商过费用,无论是术前支付或麻醉后支付,区别并不大;而享受了“飞刀”的便利,又反手将医生和医院举报,更属于“农夫与蛇”的不知感恩行为。
私下交易的“飞刀”或许存在问题,比如,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医患双方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双方权益又当如何保障?但公众观点的明显倾向性,至少说明“飞刀”不该被打压,而应给予其更多的合法生存空间。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提到: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那么,专家所在医院应如何提供便利和支持,如何简化审批备案程序,如何保证“飞刀医生”获得合理的劳动所得?所有这些都亟待出台更详细的法规予以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飞刀”的医患双方提供良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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