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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畅E堂 | ERS:含ICS方案治疗的慢阻肺患者,根据情况可撤除ICS

2020-09-16作者:王国平主编账号资讯
呼吸

长效抗胆碱能拮抗剂(LAMA)、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和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是慢阻肺的常用治疗药物。其中,对于接受含有ICS的二联(ICS/LABA)或三联(LAMA/LABA/ICS)治疗的慢阻肺患者,是否撤除ICS,一直是临床广泛讨论的问题。近日,欧洲呼吸学会(ERS)发布了《慢阻肺患者ICS停药指南》(下简称ERS指南),对慢阻肺患者是否需要撤除ICS,以及撤除ICS的时机进行了论证和推荐。



ERS指南主要内容及推荐


ERS指南纳入稳定的门诊慢阻肺患者持续使用ICS和停用ICS比较的随机对照试验,共分析了COSMICWISDOMINSTEADSUNSET四项研究。指南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①急性加重。荟萃分析发现急性加重频率增加与撤除ICS无关。在6或12个月内,对中重度急性加重率的影响评估比率(每名患者每年)为1.05(95%CI 0.97~1.13,P=0.23,I2=0%),撤除ICS和继续用药之间无显著差异。三项研究结果显示,撤除ICS不影响首次中重度急性加重时间,风险比(HR)1.04(95%CI 0.94~1.16,P=0.42,I2=2%)。两项研究结果显示,对至少经历1次中重度急性加重的患者数无影响,优势比(OR)为0.84(95%CI 0.63~1.14,P=0.26,I2= 0%)。有两项研究终点为严重急性加重住院,未进行荟萃分析。INSTEAD试验中,撤除ICS的OR为0.49(95%CI 0.04~5.43,P=0.56),支持撤除ICS;但几乎没有严重急性加重的患者。WISDOM试验观察了首次严重急性加重的时间,撤除ICS的HR为1.20(95%CI 0.98~1.48,P=0.08)。②生活质量。所有四项研究均进行了SGRQ,撤除和继续使用ICS两组之间的总平均差为-0.87(95%CI -1.72~-0.02,P=0.05,I2=21%),这一数据提示患者生活质量发生了很小的下降,但临床变化不显著。③不良反应。在三项研究汇总分析中,撤除ICS和继续使用ICS发生不良事件之间无统计学差异,OR为0.94(95%CI 0.82~1.08,P=0.41,I2=55%)。WISDOM研究显示,停用和继续使用ICS两组中因严重不良事件住院的比例相似,分别为21.8%和21.9%。关于肺炎,三项研究含有适用于荟萃分析的肺炎数据。结果无统计学意义,OR为0.89(95%CI 0.64~1.22,P=0.46,I2= 0%)。撤除ICS组的肺炎事件绝对数较低为4.13%,ICS继续使用组为4.04%。


综合指南所引用证据,停用ICS对EOS<300个/μl和无发急性加重病史的患者而言,急性加重发作频率、临床症状、肺功能、生活质量等均不会发生重要改变,故ERS指南支持在适当的患者中停用ICS,并强调:慢阻肺停用ICS应遵循个体化原则,临床医生需对患者急性加重、住院的频率及血EOS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经过讨论后指南提出如下建议:对频繁急性加重慢阻肺患者建议停用ICS;对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EOS)≥300/μl患者,无论有无频繁急性加重,继续使用ICS;对停用ICS患者,建议使用1种或2种LABD治疗。停药后需监测急性加重频率、症状和肺功能,有些患者可能因治疗变化而急性加重。目前尚没有观察到ICS停药的明显益处,其主要是因为停用ICS的主要益处,如降低肺炎、骨折或其他不良事件的风险可能需要超过12个月的随访。但还需注意的是,观察性研究证明了ICS停药后肺炎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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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慢阻肺患者是否撤除ICS应根据急性加重频率及血嗜酸性粒细胞浓度进行决策


对此,我们邀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杜春玲教授、六安市人民医院叶永青医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过依医生、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单琳医生、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宋小莲医生分别发表解读观点。


专家视角,全新解读


杜春玲、杨亚莉教授:慢阻肺患者应个体化使用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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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春玲 医生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呼吸内科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硕导

上海市医学会呼吸病专科分会第十一届委员

上海市医师协会呼吸内科医师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康复医学会呼吸康复专业委员会呼吸慢病康复学组委员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分会 胸膜疾病学组成员

中国慢阻肺联盟委员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呼吸病康复委员会委员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介入微创呼吸分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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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莉 医生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主治医师


虽然ICS联合LABD能够减少急性加重风险,但ICS在临床中存在广泛或过度使用的现象。数据显示,超过70%的无频繁急性加重史的慢阻肺患者接受ICS作为初始治疗,而这可以增加肺炎、糖尿病、骨质疏松、骨折、口腔念珠菌病等疾病的患病风险。其次,有数据显示,ICS在患者中的效益并不明确。因此 ,慢阻肺患者需要个体化使用ICS,并且在无明确用药指征时停用ICS,从而使利益最大化同时风险最小化。在中国,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患者并不多。患者是否属于频繁急性发作的类型,很难用嗜酸性粒细胞来评价,更重要的是结合临床实际。



叶永青教授:无明确适应症慢阻肺人群应停用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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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青 医生

六安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 主任医师 硕士生导师

安徽省呼吸病学分会委员

安徽省医师协会生命支持专业委员会常委

安徽医科大学呼吸病学系常委

安徽省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委员

安徽省呼吸专业质控中心委员

六安市呼吸专业质控中心主任委员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常委

六安市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主任委员

安徽省抗癌协会分子诊断与靶向治疗专业委员会常委


基于慢阻肺炎症机制的医生处方习惯,ICS广泛应用于慢阻肺的治疗。但随着GOLD指南的不断更新,ICS在治疗慢阻肺中的地位日趋下降,ERS今年5月初颁布的《慢阻肺患者ICS停药指南》,又一次吹响了“无明确适应症需停用ICS”的号角。这是对ICS目前无明确适应症仍被广泛滥用的预警。


GOLD指南推荐,将EOS作为评估是否需要使用ICS预防慢阻肺急性加重的生物标志物,进而指导慢阻肺患者个体化使用ICS。此外还应注意,有频繁急性加重,但EOS<300/μl的患者,由于缺乏证据,尚无统一推荐。考虑到部分患者会因治疗的任何改变(包括停用ICS)而出现恶化,故停用ICS后,应持续监测急性加重频率,症状和肺功能。研究表明突然停用ICS和逐渐停用ICS结果差异不显著,故大多数情况下可突然停用ICS。



教授:ICS不当使用会增加副作用风险,尤其有多重合并症或老年患者

 

过依 医生

上海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医学博士 硕士生导师 

上海市医学会呼吸病学专科分会第十届青年委员会委员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专科分会肺功能学组委员

中国老年医学会呼吸病专科分会肺功能学组委员

上海市慢阻肺联盟委员

上海市医学会呼吸病学专科分会慢阻肺学组成员

美国Duke大学访问学者


临床上使用ICS,目的是预防中重度慢阻肺的病情急性加重。然而,ICS在未明确用药指示的患者中被广泛使用。ICS这种不适当使用可能会增加副作用发生风险,特别在有多种合并症和体弱多病的老年患者。最近的研究表明,并非所有慢阻肺患者在使用ICS后都可获益。ICS对复发急性加重且痰液或液EOS较高的患者具有较好疗效,而EOS低的患者则对ICS无应答,并且发生并发症风险更高。


因此,GOLD 2020指南对EOS>300 /μl且反复急性加重的患者推荐启用ICS;对血EOS<100/μL患者不推荐启用ICS联合治疗;且不建议ICS单独使用,推荐支扩剂治疗后仍存在急性加重考虑添加ICS。



琳教授:无证明表明ICS对慢阻肺炎症外的其他机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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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琳 医生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医学硕士



慢阻肺发病机制复杂多样,炎症机制仅涉及一小部分患者。目前并无充分证据表明,ICS对炎症外的其他机制能够发挥作用。从临床疗效而言,ICS对肺功能的改善无效,对于降低总体死亡率无效。TORCH研究中,ICS组甚至有死亡率增加的趋势。尽管有研究表明,ICS撤除后,急性加重风险不增加,虽然可能会导致FEV1下降(40 ml左右),但这均主要发生于EOS大于300/μl的患者。


安全性方面,ICS可能增加肺炎发生率、糖尿病发生风险等。慢阻肺有支气管扩张表现的患者不宜使用ICS。GOLD 2019提及,ICS量效关系和长期(大于3年)安全性不明确,需要进一步研究。研究提示,根据GOLD 2017标准潜在的ICS适用人群仅为13.6%~23.6%。


在临床实践中,联合治疗选用双支气管扩张剂还是ICS+LABA,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特点、急性加重风险及血EOS计数等指标来决定。目前或未来上市的双支气管扩张剂包括达特罗/格隆溴铵等多种。其中,达特罗/格隆溴铵的SPARK研究显示,双支气管扩张剂在预防中度至重度慢阻肺急性加重方面更具优势,并可改善患者的肺功能和健康状况。FLAME研究证实,与ICS+LABA相比,LABA+LAMA能够更大程度地减缓有急性加重病史的慢阻肺患者病情恶化。



宋小莲教授:部分慢阻肺患者应考虑安全撤除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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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莲 医生

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副教授      

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分会青年委员

上海医师协会呼吸分会委员

上海医学会呼吸分会青年委员

上海医学会变态反应分会委员

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呼吸内镜青委会副主委

上海抗癌协会肿瘤呼吸介入分会常委

华东介入呼吸病学协作组青委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介入微创呼吸分会常委

上海药学会抗生素专委会委员

世界肺癌研究协会(WCLC)会员 欧洲呼吸病学会(ERS)会员

上海抗癌协会会员


慢阻肺是一种异质性疾病,这也就意味着治疗上应对不同表型的患者予以区别对待。最新GOLD指南以及西班牙慢阻肺指南 (GesEPOC) 2017版,均对慢阻肺进行了相应的分层与分型,增加了EOS和撤除ICS的相关内容。虽然目前对何种患者适合撤除ICS还未形成共识,但已有较多循证医学证据支持,血EOS或可作为撤除ICS的标记物。WISDOM研究事后分析提示,对于重度气流受限和高风险急性加重患者,仅20%的血EOS≥300/ul或≥4%的患者继续使用ICS可降低中重度急性发作的频率。而在临床实践中亦可发现,长期使用ICS的患者中,存在ICS相关副作用,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上下呼吸道感染、特别是机会性致病源(如念珠菌)和结核等感染,这部分人群值得临床医师权衡利弊并考虑对其安全撤除ICS,代之予LABA+LAMA双支扩剂。



总结

ERS指南对既往循证证据进行总结,反映了慢阻肺治疗领域的最近研究进展,是在慢阻肺个体化治疗上的重要进步,为医生在临床上进一步规范地、有效地诊断和治疗慢阻肺患者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在临床中,如发现ICS使用不适宜(急性加重),ICS治疗效果不佳或出现ICS不良反应时,需停用ICS。ERS指南何种患者要考虑撤除ICS,如何安全地进行ICS撤除和药物替代均做出了详细阐述,并附充分据,为临床操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


(杜春玲、杨亚莉、叶永青、过依、单琳、宋小莲教授 审校)


参考文献:

James D.et al. Withdrawal of Inhaled Corticosteroids in 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A European Respiratory Society Guideline.2020.



MCC号OTH20091625有效期2021-09-14,资料过期,视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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