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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亮时评】放开网销处方药,药品法制有底气。此举,乃利健康之好、患者之好,值得期待。
来源:安徽日报 转发:光明网 时间:2021-04-22
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出台的《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第17条明确规定,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这表明逐步放开网售处方药已经成为一项改革的共识和行动,更体现出一项改革措施尽管会因为触动的利益藩篱而步履吃重,但也会坚定朝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便利、增添福祉方向毅然前行的为民宗旨。
网售处方药,顾名思义,就是病人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就可以到网上符合监管要求的规范的第三方药品销售平台去购买药品。这看上去只是一小步,却是勇涉医改“深水区”的一大步。对于患者而言,网上买药不仅更方便,而且可以在全国性的、竞争性的医药电商平台上货比三家,买到更加便宜的药品。目前在部分网售平台上,处方药的价格只有医院药房价格的一半甚至是1/3,部分网售平台在竞争中采用低价策略、薄利多销,显示出市场竞争对于平抑药价的积极作用。另外,一些常见病、慢性病的患者可以拿着医院开具的处方直接到网上买药,能够实现一次开方、多次使用,不需要每次都要到医院排队开处方、排队拿药,这也让看病更加方便。对公立医院特别是大医院来说,也可以减少人满为患的压力,把优质的医疗资源集中到更需要的患者身上,这对持续攻坚“看病贵、看病难”显然是积极有利的。
放开网售处方药是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性痼疾的关键性改革举措,但推进并不顺利。早在2014年,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曾提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但随即引发多家医药类商会和企业联名反对而最终搁置。医药界人士普遍担心此举会加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认为在监管力有不逮的情况下,贸然放开会对用药安全产生冲击。这确实是改革推进中必须面对的难题,但既然是认准的改革方向,就不应因为落实层面上的具体问题而延宕整个改革的进程。
放开网售处方药之所以一波三折,根本性的原因在于与“以药养医”相伴生的诸多利益纠葛仍然错综复杂。公立医院虽然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但医院药房作为处方药销售的主要终端,不仅是医院的重要收入来源,更是各类医药企业推高药价水平的必争之地。为了维护医院药房价格,很多医药企业甚至直接出面对第三方平台上的销售价格进行干预,以维持较高的药品利润空间。同时,电子处方的流转,是放开网售处方药的改革举措落地的前提条件,只有这样,第三方处方药销售平台才能依据处方将商品销售给患者。但是医疗机构对处方流转并不积极,甚至存在暗中设障的现象,不少医院都将医生开的处方视作自己的独有资源。而事实上,患者付费就医后,理应拥有处方的所有权。
放开网售处方药,作为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医改举措,在落实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挑战,面临着现实条件的制约。但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改革举措,切勿以守株待兔心态等各方条件都具备才来推动改革,而应先行突破来带动各项配套改革措施耦合匹配,边改革边完善,努力让药品价格更公道、质量更有保障,更好地守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文:胡旭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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