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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上海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在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平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隐瞒武汉旅行史,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致多人密切接触,造成按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当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李某平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
隐瞒武汉旅行史,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55人被隔离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月23日,被告人李某平已在武汉市居住3日,知道即将关闭离汉通道的消息后回沪。回沪后,李某平担心自己感染新冠肺炎,为防止传染家人,便独自居住在松江区某酒店。
但在此期间,李某平明知自己系重点地区回沪人员,仍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超市、便利店等公共场所。在出现咳嗽等症状后,李某平乘坐公交车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在就诊时不仅隐瞒武汉旅行史,还在输液室密切接触多人。
1月30日,李某平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后,又于1月31日未经申报外出,乘公交车前往药店买药。2月2日,李某平再次前往医院就诊,在医护人员多次追问下方才承认有武汉旅行史。2月4日,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导致55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这6种行为也将定罪处罚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表示,目前共梳理出6个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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