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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

2021-02-04作者:壹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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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一类含有氨基糖分子和氨基醇,并由配糖键连接而成的药物,其抗菌机制主要是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破坏细菌胞浆膜的完整性。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广,对葡萄球菌属、需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均具良好抗菌活性,某些品种对结核分枝杆菌及其他分枝杆菌属亦有良好的作用。


氨基糖苷类对于静止期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强,为静止期杀菌剂。氨基糖苷类对革兰氏阴性球菌如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作用较差,对嗜麦芽窄食单胞菌和洋葱伯克霍尔德菌无抗菌作用。


氨基糖苷类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常可获得协作用,但不能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混合于同一容器。临床中常用的抗菌药物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异帕米星、依替米星等。


庆大霉素


1

适应证


  1.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新生儿脓毒血症、败血症。

  2.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等。

  3.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除外单纯性尿路感染初治)。

  4. 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烧伤感染等。

  5. 口服可用于肠道感染或结肠手术前准备。

  6. 肌内注射并联用克林霉素或甲硝唑可用于减少结肠手术后感染发生率。

  7. 鞘内注射可作为铜绿假单胞菌或葡萄球菌所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急性化脓性脑膜炎、脑室炎)的辅助治疗。

  8. 庆大霉素也可用于治疗李斯特氏菌病。

  9. 庆大霉素滴眼液适用于凝固酶阴性和阳性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及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其他革兰氏阴性杆菌及淋病奈瑟菌等所致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睑缘炎、睑板腺炎等。


2

用法用量


  1. 用于肠道感染或术前准备,每次80~160mg,每日3~4次。

  2. 肌内注射  ①一般剂量:每次80mg(8万U),每日2~3次,间隔8小时;或1~1.7mg/kg,每8小时1次;共7~14日。②单纯性尿路感染:体重低于60kg,每次3mg/kg,每日1次;体重超过60kg者,每次160mg,每日1次;或每次1.5mg/kg,每12小时1次。

  3. 静脉滴注  剂量同肌内注射;将每次剂量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50~200ml中,使药物浓度不超过1g/L(碱基)(相当于0.1%的溶液),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

  4. 鞘内或脑室内注射  每次4~8mg,每2~3日1次。


3

特殊人群用药


1.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mg/kg)后,对肾功能不全者所用维持量可按以下方法调整:


(1)每次剂量不变(1~2mg/kg),延长给药间隔时间。给药间期=患者血肌酐值(mg/100ml)×8。


(2)给药间期不变(每8小时给药1次),减少维持剂量;维持量可按下式计算:每次剂量=患者体重(kg)×常规用量(mg/kg)/患者血肌酐(mg/100ml)。


(3)也可根据患者肌酐清除率调整用量。


(4)透析时剂量:血液透析后可根据感染严重程度,按体重补给1次剂量1~1.7mg/kg。


2. 庆大霉素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因其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


4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其产生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

  2. 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

  3. 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4. 与头孢噻吩、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5. 与多黏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6. 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时可导致相互失活。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5

其他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阿米卡星】


1

适应证


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氏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2

用法用量


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日。


3

特殊人群用药


1.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50~90ml/min者每12小时给予正常剂量(7.5mg/kg)的60%~90%;肌酐清除率10~50ml/min者每24~48小时用7.5mg/kg的20%~30%。


2.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


4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本品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磺胺嘧啶和四环素等注射剂配伍,不在同一瓶中滴注。


4.本品与多黏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5.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5

其他


1.交叉过敏  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

(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异帕米星



1

适应证


本品主要用于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术后等感染,尤其适用于对庆大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耐药的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亦可与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联合用于病原未查明的患者作为经验治疗。


据报道本品治疗皮肤感染、下呼吸道及尿路等感染的有效率达90%~92%,细菌清除率为78%;治疗败血症的临床有效率为66.7%,细菌清除率为60.0%。


2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每日400mg,分1~2次给药。静脉滴注:每日1次给药时,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每日2次给药时,滴注时间控制为30~60分钟。


可根据患者年龄、体质和症状适当调整。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受损程度调整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3

特殊人群用药


  1. 有肾功能损害者应根据损害程度调整给药剂量。

  2. 高龄患者以及依靠静脉高营养维持生命的体质衰弱者均应慎用。

  3. 孕妇用本药可引起新生儿第八对脑神经损害,宜十分慎重。有绝对指征者在应用期间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 幼儿一般不用此药。儿童宜慎用。


4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青霉素、羧苄西林、哌拉西林、头孢噻肟联合具协同作用,与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同置一容器中,本品的活力可降低,必须联用时应分别给予。

  2. 与麻醉剂和肌肉松弛剂合用可有加重神经肌肉阻滞而致呼吸肌麻痹等危险。

  3. 与强利尿剂合用可加重本品的耳肾毒性。

  4. 与酸性溶液混合可降低本品抗菌活性。

  5. 与右旋糖酐、藻酸钠等血浆代用品联用可加重肾损害作用。


5

其他


  1. 对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2.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依靠静脉高营养维持生命的体质衰弱者、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3. 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35mg/L,谷浓度超过10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来源:人卫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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