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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署,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3月28日零时起,对所有入境来沪人员一律实施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上述措施实施后,对已经居家隔离的,继续实施隔离直至期满14天,并进一步落实从严管控的各项措施。对入境的外交人员和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同时,上海将采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对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行动不便的、有老人或小孩需要看护的、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统一在各区留验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并经严格核定审批后,可申请实行居家隔离。
上海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精准防控,保证无缝对接和闭环运作;坚持群防群控、协同联动,继续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和社区防控,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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