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评论
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5月2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发布了常态化防控下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刘晓峰说,为做好首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公众养成经常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加强自我健康防护,提出以下指引。
一、医务人员和前往医院就诊住院人员、陪同陪护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二、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病的患者及其接触人员居家或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
三、从事公众服务(含窗口岗位)人员,商场、超市、餐饮、酒吧、KTV、美容美发、环卫、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测温验证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四、前往人群拥挤、通风较差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养老、托幼、托育、中小学校、福利等机构,应当佩戴口罩。
五、年老体弱者、患慢性病人员、孕妇等外出时,或需与他人密切接触而又无法确定风险时,建议佩戴口罩。
六、学校师生上课时,建议佩戴口罩。
七、户外活动在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八、在消毒通风良好、严格健康监测、保持社交距离的室内会议及活动场所,可以不戴口罩。
九、有关行业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环境特点,在卫生专业机构或人员指导下,可制定具体场景下佩戴口罩指引。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