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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有干货的主旨发言,让“发布与保护:新冠肺炎发病期间的活动轨迹”研讨,更走向了深入。
围绕主题,不同领域的专家,又纷纷发表高论,头脑风暴,精辟见解,又再呈现。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
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顾问张永慧作主题报告
广东省疾控中心原主任、首席科学家张永慧,扎根疾病预防领域,时间长,视野高,见识广,经验丰富,对受邀担任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顾问表示感谢!作为权威专家,为了本次研讨会,专门准备了主题报告——《卫生应急视角下个人隐私与知情权的思考》。
主题报告中,从个人隐私保护和知情权享受角度,张永慧教授坚守法律开门见山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是不能“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这在《传染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了,但“故意”的判断,在疫情实践中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认为在重大疫情面前,妥善保护涉及疫情人员的个人信息体现了一国应对疫情的综合治理能力。必须承认,《民法典》出台对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根本提升,但毕竟仍然处于待提升完善阶段。借此次疫情契机,应当尽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基于当前情况,建议,首先,应当在数据泄露后第一时间实施补救措施。其次,尽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监督保障机制。最后,信息保障机制离不开一线执法人员的信息保障意识提升,要加大教育培训。在此之前,建议对信息采取“重收集、慎发布、受保护”策略。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在重大传染病诊治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历次的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罗红彬作主题报告
作为传染病领域资深管理人士,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罗红彬副院长针对研讨主题进行主题发言。他认为,患者及其活动轨迹的公开,对疫情防控有积极的作用,公开活动轨迹也是为了寻密切接触者,同时也让医务人员有予以自我保护的时间和可能。指出,基于传染病防治的流调需要,可以合法采集和公开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采集要合理,要完善程序性规定,采集、发布不能违反《网络安全法》或者《民法典》规定。指出,《传染病防治法》也仅授权疾病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权采集,其他单位可通过查验当地政府或者疾病控制机构等的公开信息就可以了。商务机构采集个人信息,须获得授权,否则,无权采集。针对常用的行程卡,建议只显示颜色,颜色表示可能的危险,其他比如去过哪里、地域、性别、民族、职业等等特殊描述,除非特别需要,否则不显示为好。显示信息不应当超过一定时间段,比如不再调查14天以上个人信息。公共场所采集的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也不能随意进行公开、保存或者使用。建议,最好建立全国统一的流调信息采集数据和信息公开发布模式。表示,必须合理使用采集的个人信息。疫情的信息应该是仅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用于这个传染病的监测预测和医学调查、医生报告、救治等其他工作,不能滥用。要遵守信息保密纪律。严惩网络暴力。谢谢大家!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胃肠肛门专科、生殖医学等学科,是广东省的一张特色医疗名片。现任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院长文卫平教授,担任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耳鼻咽喉科分会副会长、广东省抗癌协会头颈肿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医事法学理事会执行理事长文卫平发表观点
作为荣获“第三届国之名医-卓越建树”称号、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执行理事长,文卫平结合单位抗疫实践,针对主题,进行了重点发言。首先,很高兴参与理事会工作。医疗活动的正常运作必须依法。一路走来,跟宋儒亮教授合作了很久。十几年前就邀请他讲学。我们相互之间也有一些领域交叉。尽管参加这类会议次数不多,但我觉得医事法学工作值得各行各业重视。对当选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执行理事长感到高兴,很认同活动规则。愿意和大家一起,在法治轨道上,共同推进医患和谐。其次,谈到今天的话题,认为研讨会非常及时。表示,当前个人信息采集,称赞也好,诋毁也好,都必须推行,前提是在突发事件情况下。因疫情防治需要牺牲个人隐私来成就社会安全,是应该要做的。以前如70年代、80年代想采集个人信息,做不到。技术等条件达不到,也做不成。高科技大数据背景下的今天,这些是可完成的。但要指出的是,采集、发布处理不好,存在权益保护不当隐患。这需要有法律规范,需要法律人的积极行动。他指出,信息管理非常重要。疫情期间我院对院区进行了不同区域划分,分为红黄蓝等区域,不同颜色表明不同疫情应对状态。单位同志看到不同颜色就知道如何工作应对。以颜色不同实施精准管理,是一个好思路,实现了管理、效率和疫情应对之间的平衡,也有利于提高大家的警惕,操作性很强,可以参考借鉴。最后,他建议,当前更要关注疫情期间个人信息的收集、公布和保护问题。希望能制定程序性规定,让个人信息采集等事宜,既有开始、过程,也有结束,像时钟一样,有始有终,按章办事,按规律运作。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
深圳博德嘉联医生集团,是医生多点执业的一个缩影。2016年3月,深圳博德嘉联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得冠有“医生集团”字样营业执照的医疗服务机构,法人代表就是林锋。2017年11月,第一个由医生集团设立且带有医生集团名称的博德嘉联医生集团门诊部成立。
医生集团建设交流部主任林锋教授发表观点
刚刚当选《中国医学论坛报》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医生集团建设交流部主任的深圳博德嘉联医生集团董事长林锋教授表示,当选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很光荣,很认同共同商定的活动规则。收到这个聘书,高兴之余,认为这界跨得有点大,进入了法律界。为了适应要求,表示今后更要加强法规学习培训。表示愿意与其他同道一起,按照理事会规则,共同推进多点行医在法治轨道前进。
针对今天的研讨主题,林主任认为,个人信息发布和保护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领域。这其中,有些媒体为了流量,发布的一些信息严重的侵犯个人隐私,甚至是已经达到了谣言程度,建议国家严厉的打击。同时指出,新冠肺炎患者,即便确诊了也是一个患者,他自己也不愿意染病,但没有办法。社会各界,要树立一个清晰观点,就是不能把这些病人当罪人看待,要诊疗他们、关心他们和尊重他们。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是医疗领域先行先试的一个广东样板,比如,全国首个省级应急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WHO国际应急医疗队、全国首家省级应急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获选首批认证挂牌单位。
医生集团建设交流部主任陈伟发表观点
作为《中国医学论坛报》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医生集团建设交流部主任、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陈伟教授表示,当选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医生集团建设交流部主任很高兴,非常认同共同商定的活动规则,这是一个非常有竞争和挑战的新领域,面对新形势,提升依法行医能力,永远在路上。作为医学工作者,从事医事法学方面工作,既有压力,也有动力,希望与大家一道,为共同营造法治化就医环境共同努力。
针对今天研讨主题,以举例方式发表了观点。一是认为,从管理角度该如何对待新冠肺炎患者?这是个复杂问题,也涉及个人信息、疫情信息管理问题。比如,有患者是复阳的,没有传染性的,如何面对?要有科学专业思路,比如,建议做常规化管理即可。二是认为,必须妥善处理疫情及其衍生的问题。比如,疫情期间的执业,更要突出强调科学素养、专业能力。不能把所有的发烧感冒都往疫情上靠,要懂区别、要有担当,否则,可能把其他病的救治给耽误了。指出,这个问题的化解,既涉及管理水平能力的提高,也关系依法行医能力水平的提升。希望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法治、健康中国建设。谢谢大家!
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0年,是我国律师制度1979年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省级律师协会。截至2020年6月,广东省律师协会共有团体会员(各地级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近4000余家,个人会员(执业律师)51000余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会员数量居全国首位。
医事健康法治促进部主任葛志坚发表观点
作为《中国医学论坛报》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医事健康法治促进部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揭阳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葛志坚主任对当选《中国医学论坛报》第二届医事法学理事会医事健康法治促进部主任很高兴,表示很认同共同商定的活动规则。希望以此平台,与来自各地专业同道们一起,聚焦医事法律理论和实务,通过研究、交流和切磋,共同推进医疗法治建设。
针对研讨主题,葛志坚主任认为,疫情期间发布患者的活动轨迹很有必要,对防控很有重要意义。但也指出,发布要遵守相应的法律依据,要坚持最小损害个人信息的原则,要更好实现保护个人信息立法目的。认为对因发布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不利损害影响的,发布方还应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赔偿等责任。这方面,《民法典》有了清晰的规定。提出,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共利益维护的平衡,建议要多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各种风险。表示大家都是志同道合的同道们,邀请大家有机会到揭阳来传经送宝,共同推进医事法治大业。预祝研讨会成功,谢谢!
(仅根据研讨会记录整理 宋立志撰文 段馨婷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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