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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卫健委转发青海日报的一则报道——《平安区和贵德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统筹编制资源试点》,引起关注。
报道显示,此次试点旨在通过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公共卫生编制资源高效利用,实现区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双提升。试点工作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此次试点任务重点为调整管理体制、统筹编制资源、创新人员管理。
乡镇卫生院隶属关系改变,但保留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首先在管理体制上,将各乡镇卫生院隶属关系由县(区)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在各乡镇卫生院加挂牵头医院分院牌子。保留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组建具有独立法人的紧密型医共体。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继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确保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不削弱。
无证人员“让编”,用于公卫紧缺岗位
其次在编制资源分配上,青海省将在海东市平安区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人员“县管乡用”机制,着力推动区域医共体医务人员合理有序流动,优先保证乡镇卫生院用人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明确将卫生系统内未取得资格证的同工同酬人员从编制内有序剥离出来,腾出编制用于保障医疗公卫紧缺岗位急需。
也就是说无证人员要被清退了,将编制用于更有能力的人,特别是公卫这块。
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迎来更严监管
最后是在人员管理上,青海省明确医共体牵头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域内各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类别不变。镇卫生院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即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
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对区域医共体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指导职责,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建立对区域医共体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基层整顿或将开始,村医转正机会来了
从青海省此次试点改革中,令人叫好的一大举措无疑是“将卫生系统内未取得资格证的同工同酬人员从编制内有序剥离出来”,同时也引发基层人的讨论。
有人说,没有证的早就应该清除了;
有人表示:现在很多没有资质、没有证的进卫生院事业编,应该清理清理了;同时要让专业能力强的人加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还有人提到持证上岗,按资格落编,这个政策合理啊,谁都得心服口服!
确实,只有将那些在基层医疗体系中“浑水摸鱼”的人清退出去,让真正有能力的人填补上去,才能提高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近年来,各地释放信号表示将符合条件的村医优先纳入卫生院编制管理,尽管有些地方明确取得乡村全科资质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以上的村医有望入编,但地方很多有证的村医都表示自己没听说过。
一方面是因为地方政府暂时没法空编出来给予符合条件的村医,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种种因素,有很多非医疗专业人员占有了卫生院事业编的位置,导致大部分有能力的村医对基层发展失去希望。
今天我们看到青海省要剥离这些无证人员,是为了将编制留给真正有实力的人,这应该是全国各地政府都应该效仿的做法,与此同时更要将有能力、有资质的村医转正,解决待遇养老问题,免除基层人才的后顾之忧。
来源:乡村白大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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