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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治疗 | 2020实践版慢性乙型肝炎基层诊疗指南(二)

2021-04-07作者:论坛报小塔资讯
乙型肝炎非原创

昨天推出的“2020实践版慢性乙型肝炎基层诊疗指南 | 定义和检测”收获了医生朋友的广泛关注,今天继续为大家带来诊断和治疗干货,期待大家持续关注。


此前回顾


2020实践版慢性乙型肝炎基层诊疗指南(一)| 定义和检测


诊断与转诊

  (一)诊断

根据HBV感染者的血清学、病毒学、生物化学试验及其他临床和辅助检查结果,临床上可将慢性HBV感染分为以下几种:

1.慢性 HBV 携带状态:又称 HBeAg 阳性慢性HBV感染。多为年龄较轻的处于免疫耐受期的HBsAg、HBeAg和HBV DNA阳性者,1年内连续随访3次,每次至少间隔3个月,均显示血清 ALT 和AST 在正常范围,HBV DNA 通常处于高水平(>2×107 IU/ml),血清 HBsAg 较高(通常>1×104 IU/ml),肝组织学检查无明显炎症坏死或纤维化。

2.HBeAg阳性CHB:患者处于免疫清除期。血清 HBsAg 阳性,HBeAg 阳性,HBV DNA阳性(通常>2×104 IU/ml),ALT 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检查有明显炎症坏死和/或纤维化。

3.非活动性HBsAg携带状态:又称HBeAg阴性慢性HBV感染。为免疫控制期,血清HBsAg阳性、HBeAg阴性、抗-HBe阳性或阴性,HBV DNA<2×103 IU/ml,HBsAg<1×103 IU/ml,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每次至少间隔3个月,ALT和AST均在正常范围。影像检查无肝硬化征象,肝组织学检查显示组织学活动指数(HAI)评分<4或根据其他的半定量计分系统判定病变轻微。

4.HBeAg阴性CHB:为再活动期。血清HBsAg阳性,HBeAg持续阴性,HBV DNA阳性(通常≥2×103 IU/ml),ALT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有肝炎病变。

5.隐匿性HBV感染(OBI):其定义为血清 HBsAg 阴性,但血清和/或肝组织中HBV DNA阳性。除HBV DNA阳性外,80%患者可有血清抗-HBs、抗-HBe 和/或抗-HBc阳性,称为血清学阳性OBI;1%~20%的OBI患者的血清学标志物均为阴性,称为血清学阴性OBI。诊断主要通过HBV DNA检测,尤其对抗-HBc持续阳性者。其发生机制尚不完全明确。

6.乙型肝炎肝硬化:乙型肝炎肝硬化的诊断符合下列(1)和(2)者为病理学诊断,符合(1)和(3)者为临床诊断。

(1)病史及血液检查有HBV现症感染(HBsAg 阳性),或有明确的慢性 HBV 感染史(既往 HBsAg 阳性>6个月,目前HBsAg阴性、抗-HBc阳性)且除外其他病因者。

(2)肝脏活组织检查病理学符合肝硬化表现。

(3)符合以下5项中的2项及以上者,并排除非肝硬化性门静脉高压者:

①影像学检查显示肝硬化和/或门脉高压征象。

②内镜检查显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③肝脏TE测定显示肝脏硬度符合肝硬化。

④血生物化学检查显示白蛋白水平降低(<35 g/L)和/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较对照延长>3 s)。

⑤外周血常规检查显示血小板计数<100×109/L等。

临床上常根据是否曾出现腹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和肝性脑病等严重并发症,将肝硬化分为代偿期及失代偿期。代偿期肝硬化指影像学、生物化学或血液学检查有肝细胞合成功能障碍或门静脉高压症证据,或组织学符合肝硬化诊断,但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腹水或肝性脑病等症状或严重并发症者。失代偿期肝硬化指患者可以出现过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肝性脑病、腹水等严重并发症之一者。


(二)转诊建议

当患者出现以下情况,建议转诊。

1.紧急转诊:当CHB患者出现急性发作,需要住院治疗时,应考虑及时紧急转诊。

(1)CHB急性发作:患者有明显的腹胀、纳差、黄疸等明显的肝炎临床症状,肝功能化验明显异常,例如ALT>5倍ULN,或1周内血清总胆红素和ALT急剧升高。

(2)重型肝炎(肝衰竭):加强对重症肝炎的识别,如CHB患者出现极度乏力、食欲明显降低、重度腹胀等症状,神经、精神症状(性格改变、烦躁不安、嗜睡、昏迷等肝性脑病表现),有明显出血、扑翼样震颤等现象时,应紧急转诊。

2.普通转诊

(1)初诊肝硬化、HCC患者建议转诊专科。

(2)免疫抑制剂治疗或癌症化疗的患者。

(3)CHB经抗病毒治疗6个月,ALT仍持续异常和/或HBV DNA阳性患者,应转诊到专科,考虑药物治疗应答不佳,并寻找肝功异常其他原因。

(4)肾功能不全患者。

(5)HBV合并HCV、HIV感染。

(6)妊娠期女性(HBV DNA 阳性者)。

(7)青少年及儿童患者。

(8)其他:由于其他因素无法处理者。



治疗

(一)治疗目标

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HBV复制,减轻肝细胞炎症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减少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HCC及其他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命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


(二)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

抗病毒治疗目前主要依据血清 HBV DNA、ALT水平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同时需结合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等因素,综合评估患者疾病进展风险,决定是否需要启动抗病毒治疗。

1.血清HBV DNA阳性的CHB患者:若ALT持续异常(>1倍ULN)且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ALT升高,均应考虑开始抗病毒治疗。

导致ALT升高的其他原因包括:其他病原体感染、药物性肝损伤、酒精性肝炎、脂肪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全身系统性疾病累及肝脏等其他因素。同时也应排除应用保肝降酶药物后ALT暂时性正常。

2.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者,无论ALT和HBeAg状态,只要HBV DNA可检测到,均建议积极抗病毒治疗。对失代偿期肝硬化者,只要HBsAg阳性者,均建议抗病毒治疗。

3.血清HBV DNA阳性、ALT正常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进展风险较大,建议抗病毒治疗:

(1)肝组织学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G2级及以上)或肝纤维化(S2级及以上)。

(2)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1次,持续12个月),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且年龄>30岁者。

(3)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1次,持续12个月),无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年龄>30岁者,建议行无创肝纤维化检查或肝组织学检查,存在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者。

(4)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1次,持续12个月),有HBV相关的肝外表现者(肾小球肾炎、血管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周围神经病变等)。


(三)治疗前对 CHB 患者的初步评估

1.对肝病严重度的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是否存在肝脏肿大和脾脏肿大)和实验室检查(ALT、AST、碱性磷酸酶、白蛋白、总胆红素、全血细胞计数)和腹部超声。

2.对肝脏相关症状进行详细问诊,根据人血白蛋白水平和凝血酶原时间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对肝脏的合成功能进行评估。根据HBV DNA定量对病毒复制水平进行评估。

3.对其他合并症的评估:包括合并 HIV、HCV或丁型肝炎病毒(HDV)、糖耐量受损、血脂异常、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酒精性肝病、铁过载以及药物、毒素导致的肝损伤,对所有肝硬化患者应进行HCC筛查,并了解HCC家族史和用药史。

4.考虑到国内偏远地区的检测条件及药物配备问题,如无HBV DNA、肝纤维化无创检查等条件,对于慢性HBV感染患者,如肝功能持续异常,合并肝炎症状者,也可考虑核苷(酸)类似物(NAs)治疗。


(四)准备治疗之前,应给患者提供咨询建议

包括详细解释治疗收益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治疗过程中和停药治疗后的随访监测时间间隔和检查项目,长期治疗的必要性、治疗依从性对于疗效和降低耐药风险的重要性,以及突然停止治疗可能引起病毒及生化学反弹或慢加急性肝衰竭,以及长期治疗监测的费用等。


(五)抗病毒治疗的药物

1.NAs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为首选的NAs药物,可强效抑制病毒复制,改善肝脏炎症,安全性较好,总体的耐药率发生较低,长期应用可显著减低肝硬化并发症和HCC的发生率,减低肝脏相关和全因死亡率。

NAs总体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但在临床应用中确有少见、罕见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如肾功能不全(服用阿德福韦酯或富马酸替诺福韦酯)、低磷性骨病(服用阿德福韦酯或富马酸替诺福韦酯)、肌炎或横纹肌溶解(服用替比夫定或拉米夫定)、乳酸酸中毒等(服用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应引起关注。建议治疗前仔细询问相关病史,对肾功能进行评估,以减少风险。治疗中根据病情需要,定期检测血常规、血清肌酐和肌酸激酶(CK)等,必要时可检测血磷、乳酸和肾小管功能,若出现血肌酐、CK或乳酸脱氢酶明显升高,并伴相应临床表现者如全身情况变差、明显肌痛、肌无力等症的患者,应及时调整抗病毒方案,并给予积极的相应治疗干预。

2.NAs 的选择:初始患者应首选强效低耐药药物(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治疗。经治或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建议换用强效低耐药药物,以进一步降低耐药风险。应用阿德福韦酯治疗患者,建议换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应用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患者,建议换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或恩替卡韦;曾有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耐药者,换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曾有阿德福韦酯耐药者则换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联合阿德福韦酯和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患者,可以换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3.干扰素-α治疗:我国已批准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α)和普通干扰素(IFN-α)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前者仅需1周注射1次。由于干扰素的治疗较复杂,建议专科治疗和管理。


(六)停止治疗的时机

1.长期NAs治疗:对于CHB肝硬化患者,推荐长期应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抗病毒治疗。

2.停止治疗:建议与专科医生共同讨论后慎重决定,并和患者制定停药后长期严密随访计划。

3.再治疗:停止应用NAs治疗后,可能复发,如果有再活动的迹象(HBsAg或HBeAg转为阳性,ALT水平升高或HBV DNA再次转为阳性),推荐再治疗。


文章节选自《慢性乙型肝炎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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