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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BZRAs: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non‑BZDs:非苯二氮䓬类药物;SSRI: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NRI: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
图1 药物治疗失眠流程图
1.给药方式:镇静催眠药物每晚睡前口服1次,称为连续治疗。若非每晚服用,比如每周选择数晚服药而不是连续每晚用药则称为间歇治疗。推荐间歇给药治疗的频率为每周3~5次,“按需”服用。苯二氮䓬类和非苯二氮䓬类根据睡眠需求“按需”服药的标准如下:
(1)预期入睡困难时,建议就寝前5~10 min服用;
(2)根据夜间睡眠的需求,上床后30 min仍不能入睡时,立即服用;
(3)夜间醒来无法再次入睡,且距预期起床时间>5 h,可以服用短半衰期药物;
(4)根据次日日间活动的需求于睡前服用。对慢性失眠患者推荐使用非苯二氮䓬类药物( non‑BZDs) 间歇治疗。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和褪黑素受体激动剂于睡前服用。抗抑郁剂一般不采用间歇给药或按需用药的方式。
2.疗程:少数药物,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雷美替胺具备长期应用的临床证据,但考虑到潜在的成瘾问题,仍建议尽可能短期使用,一般不超过4周,超过4周需重新评估,必要时变更干预方案或者根据患者睡眠改善状况采用间歇治疗。
3.变更药物指征:(1)推荐的治疗剂量无效;(2)产生耐受性;(3)不良反应严重;(4)与治疗其他疾病的药物有相互作用;(5)成瘾的高危人群。
4.终止治疗:当患者感觉能够自我控制睡眠时,可考虑逐渐停药。如失眠与其他疾病(如抑郁症等)或生活事件相关,当病因去除后,应考虑停用镇静催眠药物。需要注意,长期接受失眠药物连续治疗的患者应当避免突然终止药物治疗,否则导致失眠反弹和严重的精神症状。常用的减量方法包括逐步减少用药量(每2周减少1/4)和变更连续治疗为间歇治疗。
5.药物治疗无效时的处理方案:当规范的药物治疗无法获得满意效果时,应将认知行为干预和物理治疗(TES和TMS)作为添加或替代治疗手段。
➤可视为序贯方案
(1)首选 non‑BZDs/新型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BZRAs),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扎来普隆、地达西尼;如首选药物无效或无法依从,更换为另一种non‑BZD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A级证据,Ⅰ级推荐)。
(2)首选双食欲素受体拮抗剂(苏沃雷生/莱博雷生/达利雷生),食欲素受体拮抗剂由于其非成瘾性,已成为失眠治疗的新靶点药物(A级证据,Ⅰ级推荐)。
(3)非处方药如抗组胺药常被失眠患者用于自我调节失眠,但临床上并不推荐使用。
(4)添加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抗抑郁药物(如曲唑酮、米氮平或多塞平等),尤其适用于伴随焦虑和抑郁症状的失眠患者(B级证据,Ⅰ级推荐)。
(5)抗精神病药不作为首选药物使用,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和人群(C级证据,Ⅰ级推荐)。
(6)对长期应用BZRAs的慢性失眠患者至少每4周进行1次临床评估(A级证据,Ⅰ级推荐)。
(7)推荐慢性失眠患者在医师指导下采用间歇治疗或按需治疗方式服用non‑BZDs。
本文转自:神经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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