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儒亮时评】凉茶,判断广东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高低的一个风向标。面对一起凉茶里加西药刑事要案,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裁决惩罚性赔偿,依法督促行业强监管重自律,就是司法机关在建保护百姓舌尖安全大伞,在为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司法机关的亮剑,在示范,要点赞,可复制,须推广。
来源:信息时报 时间:2021-03-14 14:54:45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赵一瑾)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改革任务,以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关于“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求,广东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办理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全国首例获法院判决支持的刘某亮等人销售假盐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件。
2017至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7件,起诉141件,在已审结的起诉案件中,有95.54%的案件获法院支持,判决支持赔偿金4800多万元。
典型案例
凉茶里加西药,检察机关提公益诉讼
李某清、卢某梅二人在广州市海珠区经营凉茶店铺,销售自制凉茶。为了增加凉茶销量,自2018年11月起,自行购买并在凉茶中擅自随意添加西药,对外以治疗感冒等疾病的所谓“特效凉茶”进行销售。直至案发,二人生产、销售添加西药的凉茶共计22500元。经鉴定,在李某清、卢某梅售卖的凉茶中含有醋酸地塞米松、对乙酰氨基酚、醋酸泼尼松、布洛芬、金刚烷胺等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成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清、卢某梅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药的凉茶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遂于2019年8月1日立案。经调查,李、卢二人均不具有医师或药师资质,亦无医药从业许可和从业经验,其在凉茶中添加西药系无医药之依据,亦无明确操作规范。非法添加的醋酸地塞米松、对乙酰氨基酚、醋酸泼尼松、布洛芬等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收载的化学药品。由于非法添加药品的种类、质量、用量无法预期,一旦用药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会对用药者器官造成无法控制的危害性反应。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会导致出现死亡、显著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损伤等严重后果。
2019年8月12日,海珠区检察院进行了公告,公告期届满后,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海珠区检察院于同年10月17日提起诉讼,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等规定,诉请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2020年1月23日海珠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两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支付已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25000元,并在全国范围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推动开展凉茶行业集中整治,加强警示教育,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凉茶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流行于我国广东、香港和澳门等地区的传统工艺,是人民群众根据当地的气候、水土特征,在长期预防疾病与保健的过程中,食用、总结出的一种日常生活饮料。部分凉茶不法经营者通过添加西药的方式,误导和夸大凉茶的“治病特效”,以谋取非法利益。不仅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安全隐患,更是扰乱了凉茶行业正常经营秩序。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向违法者主张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严惩凉茶“李鬼”,并通过推动行政机关开展行业集中整治,规范行业秩序,震慑凉茶违法经营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凉茶”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传承。
代表建议:
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在刑事案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司法为民的大胆探索,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司法成果。为了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他认为检察公益诉讼可以单独立法,并鼓励在立法过程中解决以下实践中的重点难点。
他认为,应明确检察机关的权力和义务,建立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区分与衔接机制;积极审慎地扩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适度扩展到所有涉及侵害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领域;完善公益诉讼管辖原则,探索建立由公益受损地检察院提起诉讼制度;细化调查取证权的内容;规定证明责任;规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有效保障公益诉讼的执行;明确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