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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咳嗽变异性哮喘(cough variant asthma,CVA)
1. CVA概述
CVA是哮喘的一种特殊类型,咳嗽是其主要或唯一临床表现,无明显胸闷、气促、喘息症状,但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客观证据。CVA是慢性咳嗽常见病因,国内多中心调查结果显示约占慢性咳嗽原因的三分之一。CVA占所有哮喘患者的比例并无权威数据,国内研究显示儿童和成人CVA所占比例分别为9.7%和15.7%。与典型哮喘相比,CVA同样存在家族过敏、过敏原、空气污染物暴露等危险因素,具有类似的气道炎症及蛋白组学特征。但也有研究显示CVA气道高反应性、咳嗽敏感性的程度与典型哮喘有差别。
2. CVA定义
以慢性咳嗽为其主要或唯一症状,无明显喘息、气促等典型哮喘症状,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的客观证据,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咳嗽,抗哮喘治疗有效。虽然CVA患者无明显喘息、呼吸困难症状,肺通气功能大多正常,通常被认为是轻度哮喘。但不少CVA患者每天均有症状,特别是夜间咳嗽,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有的患者气道炎症严重,对激素治疗反应不佳,对于这些患者可以考虑为难治性CVA。
3. CVA诊断标准
(1)以持续性咳嗽为其主要或唯一表现,夜间或凌晨加重。
(2)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证据(任一条):
①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③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10%,或PEF周变异率>20%;
④抗炎治疗4周后与基线比较 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 ml(除外呼吸道感染)。
(3)抗哮喘治疗有效。
(4)除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咳嗽。
4. 评估方式
与典型哮喘类似,肺功能检查、气道炎症与过敏感原检测是常见的评估方法。ACT评估条目主要以喘息、呼吸困难为中心,并没有单独的咳嗽评估条目。CVA是以咳嗽作为唯一或主要症状,因此,需要进一步在ACT评估基础上增加咳嗽程度的评估。
(1)咳嗽程度评估与相关问卷:莱切斯特咳嗽问卷(Leicester cough questionnaire,LCQ)、简易咳嗽程度评分表(cough evaluation test,CET)可以系统评价咳嗽严重程度并进行疗效评估。哮喘控制问卷(asthma control questionnaire,ACQ)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帮助缺乏肺功能、诱导痰检查的基层医院了解哮喘患者近期哮喘症状控制情况。
(2)肺功能检查:支气管激发试验对CVA诊断具有重要价值,应作为诊断CVA的首选检测项目。约60% CVA 患者在治疗前发生小气道功能障碍,早期评估小气道功能对指导CVA患者的治疗具有一定意义。PEF 平均昼夜变异率>10%(儿童>13%)亦支持CVA 的诊断。
(3)诱导痰细胞学检查: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增高≥2.5%有助于CVA诊断。混合粒细胞型的CVA患者需要更高剂量ICS才能获得良好的哮喘控制。
(4)FeNO:FeNO可以预测ICS治疗的反应性、哮喘急性发作,评估哮喘控制水平和治疗依从性,指导治疗方案调整,在哮喘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FeNO水平升高提示CVA可能。CVA患者FeNO水平升高,FeNO>31.5 ppb提示激素治疗可能对CVA患者有效。
(5)过敏原检测:60%~70%的CVA患者存在变应性,若明确过敏原则有利于预防。过敏原检查包括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体外试验主要检测外周血总IgE和特异性IgE,体内试验包括点刺试验、皮内试验。
5. 鉴别诊断
(1)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osinophilic bronchitis,EB):EB患者临床表现类似于CVA,口服或吸入糖皮质激素有效。但EB气道反应性及PEF变异率正常。
(2)变应性咳嗽(atopic cough,AC),亦称为过敏性咳嗽(allergic cough,AC):AC患者具有变应性,但缺乏气道高反应性且诱导痰细胞学检查嗜酸性粒细胞比例正常。
(3)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pper airway cough syndrome,UACS):UACS患者会伴有出现鼻部和(或)咽喉症状和体征,咽部不适感明显,伴频繁清喉咙,部分有鼻后滴流感,具有鼻炎、鼻窦炎等基础疾病。
(4)慢性支气管炎:咳嗽、咳痰连续 2年以上,每年累积或持续至少3个月,常与吸烟和环境暴露相关。其通气功能正常,无气道高反应性。
(5)支气管扩张症:典型患者表现为慢性咳嗽、大量咳脓痰或伴有间断性咯血,而不典型患者可表现与CVA相似,但影像学检查可见支气管扩张征象。
6. 治疗原则
(1)CVA 治疗原则与哮喘相同,根据GINA 2022指南建议使用低剂量ICS联合支气管扩张剂,如LABA。根据《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2021)》,临床实践与小样本研究显示,联合治疗较单用ICS治疗可以更快速有效地缓解咳嗽症状,但尚需更多的循证医学证据。联合治疗较单独使用ICS治疗可减轻急性加重风险。治疗疗程通常在8周以上,部分患者停药后容易复发,可能需要长期治疗。
(2)若患者对ICS治疗反应不佳,或症状或气道炎症加重时,需就哮喘可治疗特质相关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管理(表4),可增加ICS剂量、短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10~20 mg/d,3~5 d)或使用超微颗粒的吸入制剂,不推荐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CVA。单用LTRA治疗CVA亦有效,少数 ICS 治疗无效的患者,采用LTRA治疗有效。LTRA可以改善患者咳嗽症状、缓解气道炎症。
(二)胸闷变异性哮喘(chest tightness variant asthma,CTVA)
1. CTVA概述
临床常见以胸闷为唯一表现的患者,虽然没有典型的喘息症状,发作时肺部听诊无哮鸣音,但存在气道高反应性、可逆性气流受限以及典型哮喘的病理生理特征,与典型哮喘具有相同的气道炎症特征和相似的蛋白组学特征,按照典型哮喘治疗有效,符合支气管哮喘的诊断,对于这类以胸闷为唯一临床表现的不典型哮喘可诊断为CTVA。近年来,儿童CTVA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CTVA的临床诊治实践与指南推荐仍有差距,尤其是基层医生,需要进一步培训和进行更多高质量的临床研究。
2. CTVA定义
胸闷作为唯一或主要症状,无喘息、气促等典型哮喘的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胸闷。
轻度CTVA定义参考典型哮喘,初诊时,根据患者非急性发作期的胸闷症状和肺功能检查结果判定,而复诊或经治患者则按照GINA分类标准判定。
3. CTVA诊断标准
(1)胸闷作为唯一或主要症状,无喘息、气促等典型哮喘的症状和体征,胸闷发作时肺部听诊无哮鸣音。
(2)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
①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③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10%,或PEF周变异率>20%;
④抗炎治疗4周后与基线比较 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 ml(除外呼吸道感染)。
(3)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胸闷。
(4)按哮喘治疗有效。
4. 评估方式
(1)肺功能:研究报道CTVA患者存在小气道功能障碍,对于无法开展支气管激发试验或无法完成或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患者,检测小气道功能的异常对不典型哮喘的诊断可能具有预测价值。
(2)FeNO:研究显示CTVA患者FeNO 水平低于典型哮喘,但高于非哮喘患者,其水平与小气道功能参数有显著相关性,提示FeNO联合小气道功能检测可为CTVA的筛查及诊断提供有力的临床应用价值。
(3)修订后哮喘控制测试(r-ACQ)评分:目前哮喘的控制测试问卷项目侧重评估喘息、呼吸困难等症状,未充分评估咳嗽、胸闷等症状,不完全适用于CTVA 患者。建议采用修订版哮喘控制问卷(revised-asthma control questionnaire,r-ACQ),评估CTVA哮喘患者的控制情况,具体评分见表5。r-ACQ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重测信度、反应度良好,与AQLQ量表及SF-36量表中生理功能、社会功能等相关维度均有一定的相关性。
(4)痰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研究显示CTVA患者诱导痰液中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增高,其增高水平和典型哮喘、CVA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抗炎治疗后痰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可降低。
5. 鉴别诊断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胸闷常于活动后出现,休息后可缓解。冠状动脉CT血管造影、冠状动脉造影可明确诊断。
(2)胃食管反流:有反流症状,24 h食道pH检测或食道腔内阻抗测定可明确诊断。抗反流治疗有效。
(3)焦虑症: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担忧;伴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 anxiety scale,SAS)可协助诊断及评估病情严重程度。
(4)肺栓塞:常表现为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难或胸痛,尤以活动后明显。CT肺动脉造影可明确诊断。
6. 治疗原则
CTVA与典型哮喘一样,其本质均为气道炎症,按照典型哮喘治疗,根据哮喘控制水平确定和调整治疗方案,对ICS、ICS/LABA或联合LTRA治疗有效。
内容节选自《轻度支气管哮喘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3)》
来源: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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