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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基本用药指南(三)

2021-04-14作者:论坛报小璐资讯
非原创 临床用药


七、精神心理症状临床用药原则

7.1 睡眠/觉醒障碍

7.1.1 概述

睡眠/觉醒障碍是指由于各种因素作用于患者夜间睡眠时段,导致其出现日间嗜睡,以及身体功能、免疫功能和生活质量下降,是终末期患者常见的临床症状。MERCADANTE等研究显示,终末期恶性肿瘤患者中重度持续性睡眠障碍发生率约为60.8%。TAYLOR等研究显示,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约23%的男性和20%的女性出现睡眠障碍。


7.1.2 用药推荐

预期生存期较长的患者发生失眠,可酌情选择睡前口服唑吡坦5mg(Ⅱ,A)或劳拉西泮;临终患者发生失眠时,可使用氯丙嗪。难治性失眠,可酌情选用氯丙嗪或喹硫平进行滴定治疗(Ⅱ,A)。


如患者发生过度嗜睡,可口服哌甲酯,起始剂量为2.5~20.0mg,2次/d,第2次服用距离睡前6h以上(Ⅱ,A)。


7.1.3 注意事项

  1. 唑吡坦常用于短暂性、偶发性失眠症或慢性失眠的短期治疗,患者服药后,可能存在反应迟钝和跌倒的风险,应加强看护。

  2. 苯二氮类药物会导致患者认知功能的下降,故老年和/或认知障碍患者应避免使用[2]。


7.2 焦虑

7.2.1 概述

焦虑是一种因感知到目前或未来的危险或不幸而产生的过度恐惧和忧虑,常可分为慢性焦虑(广泛性焦虑)和急性焦虑(惊恐发作)。KOZLOV等研究显示,约有46.4%的严重疾病临终期患者发生中重度焦虑。DELGADO-GUAY等研究显示,约44%终末期恶性肿瘤患者会发生焦虑。


7.2.2 用药推荐

治疗终末期患者的焦虑可使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劳拉西泮,口服0.5~1.0mg,2次/d(Ⅱ,A),或地西泮(Ⅱ,A)。劳拉西泮起效较快,多用于治疗焦虑的急性发作;地西泮t1/2较长,常用于治疗慢性焦虑。


7.2.3 注意事项

  1. 劳拉西泮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严重的呼吸困难者、重症肌无力者、闭角型青光眼者。

  2. 老年患者肝肾功能降低,使用劳拉西泮时应减半。


7.3 抑郁

7.3.1 概述

抑郁是各种原因引起的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类心境障碍,严重者可出现自杀倾向,是终末期患者的常见症状。


KOZLOV等研究显示,约有43%的严重疾病临终期患者发生中重度抑郁。DELGADO-GUAY等研究显示,约37%的终末期恶性肿瘤患者会发生抑郁。


7.3.2 用药推荐

预期生存期较长的患者,可使用一线抗抑郁药物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Ⅱ,A)。氟西汀口服20mg,1次/d进行治疗(Ⅱ,A)。还可使用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以及去甲肾上腺素能和特异性5-羟色胺能抗抑郁药物进行治疗。


预期生存期较短的患者,可使用抗抑郁药物联合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药哌甲酯、莫达非尼。莫达非尼因不良反应较少,且具有较好的神经保护作用,更适用于老年患者。


7.3.3 注意事项

  1. 终末期患者在进行抗抑郁治疗前,应首先排除是否存在原发性精神障碍,必要时可由精神心理科专家进行会诊。

  2. 西酞普兰不良反应通常与剂量相关,多数患者能耐受,在治疗最初几周内逐渐缓解。大于60岁的患者使用西酞普兰应注意药源性Q-T间期延长,以防发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和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心脏性猝死。

  3. 文拉法辛剂量超过200mg/d时可引起高血压,患高血压的老年患者使用时应注意进行监测。

  4. 终末期患者常出现焦虑与抑郁并存,应引起临床足够重视,焦虑的治疗参照本指南“焦虑”章节。


7.4 谵妄

7.4.1 概述

谵妄是一组以意识障碍为核心症状的神经精神症状群,通常急性发作,症状起伏不定。TOSUNTASAR等研究显示,在>65岁的慢性肝脏疾病、泌尿系统疾病、恶性血液疾病、感染和阿尔茨海默病等共病住院患者中,谵妄发生率约为25.5%。HOSIE等研究显示,终末期肿瘤患者入院时谵妄的发生率为13.3%~42.3%,住院期间为26%~62%,临终期患者谵妄的发生率为58.8%~88.0%。


7.4.2 用药推荐

预期生存期较长的患者发生谵妄时,可使用氟哌啶醇、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以及氯丙嗪等药物进行治疗。终末期患者发生谵妄,可口服氟哌啶醇0.5~2.0mg,2~3次/d(Ⅰ,A),对于无法口服的患者可以选择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途径;还可使用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进行治疗(Ⅰ,B)。


预期生存期较短的患者出现谵妄时,可酌情增加氟哌啶醇、利培酮或奥氮平的治疗剂量。


如患者使用较大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疗效欠佳时,可联合使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劳拉西泮(Ⅱ,B)。


7.4.3 注意事项

  1. 氟哌啶醇用量增加时,患者出现锥体外系反应的概率随之增高,故帕金森病或严重中毒性中枢神经抑制患者不宜使用。

  2. 氯丙嗪可能引起低血压,故仅推荐治疗卧床患者的重度谵妄。

  3. 对于临终患者的难治性谵妄,可经临床多学科会诊决定是否进行姑息镇静。


八、姑息镇静临床用药原则

8.1 概述

姑息镇静是指在终末期患者出现难治性痛苦症状时,适当应用镇静药物,不同程度的降低患者的意识水平,使患者达到平静安详,较少感知或不能感知现存的难治性痛苦症状。MALTONI等研究显示,需要姑息镇静的难治性症状中,谵妄约占54%、呼吸困难约占30%、精神心理症状约占19%,疼痛约占17%、呕吐约占5%等。


姑息镇静的目的在于缓解痛苦症状,所以应特别重视患者的舒适程度,而不是单纯关注其生命体征。如果镇静是短期、间歇性或轻度镇静,医护人员应注意观察和维持患者生命体征的平稳,定期监测镇静水平和心率、血压、氧饱和度等常规生理参数。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打鼾和突然发作的呼吸暂停,镇静剂量应减少。如果患者在进行短期、间歇性或轻度镇静时出现呼吸抑制,可能危及生命,则可能需要终止镇静。


在决定是否进行姑息镇静前,多学科团队应综合判断患者是否处于现代医学无法治愈的疾病终末期阶段,且存在常规治疗难以控制或无法忍受的严重身心痛苦症状;是否存在造成患者巨大身心痛苦的社会、心理和环境因素,包括精神或存在痛苦的来源;根据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的进展,评估其是否进入濒死期。还可使用里士满躁动-镇静评估量表(RASS)、Ramsay镇静评分量表等作为评估工具(Ⅱ,A),辅助诊断。


如果患者意识清楚,且能够自主表达意愿时,应由患者本人知情同意。如果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在进行姑息镇静前,应先对下列可能引起病情急剧恶化的可逆因素进行纠正,如胸腔积液、心包填塞、输尿管梗阻、上气道梗阻、胃肠道梗阻、活动性出血、尿潴留、颅内压升高、脓毒症、可逆的代谢异常、药物毒性等。


实施姑息镇静时,需围绕临终患者的难治性症状如谵妄、呼吸困难、疼痛、恶心/呕吐、焦虑、抑郁等,选择相关药物,通过滴定的方式,以最小的用药剂量达到最佳的疗效(Ⅱ,A),使患者处于无痛苦的舒适状态。


在姑息镇静过程中,应关注患者的痛苦症状、镇静水平、镇静的不良影响和家庭的需求;可以通过患者对刺激、躁动或运动活动的反应和面部表情来评估其意识情况。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用药维持较好的镇静效果;应详细记录姑息镇静的整个过程,包括适应证、目的、使用的药物类型和剂量、达到的镇静深度、镇静类型和持续时间、患者痛苦缓解的程度以及患者和家庭成员的满意度。


进行姑息镇静的同时,应停止下列徒增患者痛苦的治疗和抢救措施,如补液、营养支持治疗、心肺复苏、呼吸机等生命维持设备的使用(Ⅱ,A)。


8.2 用药推荐

苯二氮类药物如咪达唑仑(Ⅰ,A),因临床起效快、t1/2短,且对机体的循环系统功能影响较小,常可用于姑息镇静。


咪达唑仑静脉注射,起始剂量为0.5~1.0mg/h,根据需要可增至1~5mg/h,常用有效剂量为1~20mg/h。


如需终止姑息镇静,可停用咪达唑仑,并使用苯二氮类拮抗药氟马西尼,开始用量是15s内缓慢静脉注射0.2mg,如患者30s内尚未清醒,可再注射0.1~0.3mg,必要时,60s重复一次,直至总量达3mg为止。


当患者出现难治性谵妄时,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哌啶醇或氯丙嗪(Ⅰ,A)。


8.3 注意事项

  1. 姑息镇静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合乎伦理的临终关怀方法,也是姑息治疗的一个组成部分,能有效改善患者的生命质量,并且不会缩短患者生存期,其目的是控制症状,而不是加速死亡。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姑息镇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中,由多学科专业团队谨慎实施。

  2. 当临床目标是确保濒死期患者的舒适时,心率、血压和体温的监测不作为临床必需的观察指标。对患者进行呼吸频率监测主要是为了确保无呼吸窘迫和呼吸过速的风险。

  3. 在决定是否进行姑息镇静前,应由包括姑息治疗、精神病学、伦理学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与患者和/或近亲属等共同讨论和评估患者的疾病状态如病史、体格检查、相关检查等,以及治疗目标和预后等情况。

  4. 在开始进行姑息镇静时,患者应至少每20min评估一次,直到达到满意的镇静效果。在姑息镇静的稳定期,应每天至少评估3次患者的疼痛、意识水平和与镇静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如谵妄、躁动或误吸等。

  5. 姑息镇静药物的剂量应进行规范的滴定,尽量通过最低程度的意识抑制和不良影响来减轻患者的痛苦,同时应记录用药剂量改变的原因和患者的反应。濒死期患者的姑息镇静在大多数情况下,要谨慎对镇静药物剂量随意减量,随意减量会增加患者复发性痛苦的风险。

  6. 咪达唑仑剂量需个体化,老年患者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调节剂量,用药时要注意患者生命体征的监测。


九、小结

该指南依照国际临床用药指南的制定标准,结合国际国内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的相关研究和临床实践,围绕各种疾病终末期患者和临终患者常见的33个全身性和各系统躯体、精神心理及难治性症状,推荐改善性治疗用药共23种,形成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基本用药目录,其中20种药物收录于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现将上述常见症状、推荐药物、用法用量及使用说明汇总见表4,便于指导医务人员规范使用药物。该指南填补了我国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临床用药指南的空白,可提升各专科对疾病终末期和临终患者的诊疗质量和能力,同时确保了每位终末期患者均能获得舒适与尊严性医疗服务的基本保障。


表4 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基本药物用法用量及说明

Table 4 Indications,usage,dosage and precautions of some essential mediciens used in palliative and hospice care

症状/适应证

推荐药物

用法用量

说明

疼痛

对乙酰氨基酚a

成人口服,650 mg/次,1次/4 h;或口服,1 g/次,1次/6 h,最大剂量为2 g/d。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3)注意肝脏毒性。

(4)不易大量或长期服用,以免引起造血系统及肝肾功能损害。


布洛芬a

口服,400 mg,4次/d。

(1)对本品过敏者及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2)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鼻息肉综合征、血管性水肿患者禁用。

(4)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


吗啡a

吗啡即释片:成人常用量为口服5~15 mg/次,15~60 mg/d。对于重度癌痛患者,应按时口服,个体化给药,逐渐增量。

吗啡缓释片:初次使用宜从每12 h服用10 mg或20 mg开始,根据镇痛效果随时调整剂量,达到缓解疼痛的目的。

硫酸吗啡口服溶液:成人常用量为口服5~10 mg/次,1次/4 h,可根据患者情况逐渐增量,一般用量不超过30 mg/次,且不超过0.1 g/d。

盐酸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成人常用量为5~15 mg/次,10~40 mg/d。

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5~10 mg。对于重度癌痛患者,首次剂量范围较大,3~6次/d,以预防癌痛发生并充分缓解癌痛。

硫酸吗啡注射液:可皮下注射。成人常用量为10~30 mg,3~4次/d。一般用量不超过100 mg/d。如长期使用剂量可增加。对身体虚弱或体质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

硫酸吗啡栓:经肛门给药,成人常用量为10~20 mg/次,1次/4 h。
可根据患者情况逐渐增量,一般用量不超过30 mg/次,且不超过0.1 g/d。

(1)口服为最佳给药途径。

(2)缓释制剂必须整片吞服,不可掰开、碾碎或咀嚼。

(3)个体用药存在较大差异,应根据疼痛的严重程度、年龄及服用镇痛药史决定调整用药剂量。

(4)过量应用可致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昏迷、针状瞳孔、呼吸浅弱、血压下降、发绀等。

(5)禁用于不明原因的疼痛,以防掩盖症状,贻误诊治。


阿米替林a

从小剂量开始滴定,如果能够耐受,每3~5 d增加1次剂量,初始剂量为睡前服用12.5 mg,以1周为间隔,每周增加25 mg,至疼痛缓解或产生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一般不超过75 mg/d。

(1)常用于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

(2)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和肝功能。

(3)老年患者应减少用量。

发热

对乙酰氨基酚a

口服或直肠给药,650~1 000 mg,1次/4~6 h,口服最大剂量为2 g/d,直肠给药最大剂量为1.2 g/d。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3)注意肝脏毒性。

(4)不易大量或长期服用,以免引起造血系统及肝肾功能损害。

水肿

呋塞米a

口服,20~40 mg,1次/d,必要时可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1)对本品及噻嗪类利尿药或其他磺酰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低钾血症、肝性脑病、超量服用洋地黄者禁用。

(3)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瘙痒

地塞米松ab

口服,4~8 mg/d。

(1)地塞米松治疗瘙痒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或对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乏力

地塞米松ab

口服,4 mg,2次/d。

(1)地塞米松治疗乏力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或对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恶病质

地塞米松ab

口服,4~8 mg/d。

(1)地塞米松治疗恶病质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或对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高钙

血症

0.9%氯化钠注射液a

结合临床实际情况,静脉注射。

(1)轻度高钙血症:可进行观察,监测血钙、肾功能、骨密度和尿钙排泄等。

(2)中度高钙血症:可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①静脉滴注0.9%氯化钠溶液扩容;②必要时可用袢利尿药(禁用噻嗪类利尿药)。

(3)重度高钙血症:即高钙危象,不管有无症状均应紧急处理。治疗方法包括:①扩充血容量(在第一个24 h内静脉滴注补充4~6 L 0.9%氯化钠溶液,注意患者有无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②增加钙排泄;③减少骨的重吸收;④治疗原发性疾病;⑤紧急血液透析治疗。

呼吸

困难

吗啡ab

(1)对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宜从较低的剂量开始。必要时可口服2.5~10.0 mg/2 h或静脉注射1~3 mg/2 h。

(2)对于已经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可考虑在原有剂量上增加25%。

(1)吗啡治疗呼吸困难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口服为最佳给药途径。

(3)缓释制剂必须整片吞服,不可掰开、碾碎或咀嚼。

(4)个体用药存在较大差异,应根据疼痛的严重程度、年龄及服用镇痛药史决定调整用药剂量。

(5)过量应用可致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昏迷、针状瞳孔、呼吸浅弱、血压下降、发绀等。

(6)禁用于不明原因的疼痛,以防掩盖症状,贻误诊治。

呼吸道分泌物过多

东莨菪碱b

丁溴东莨菪碱:皮下注射,20~60 mg,1次/4 h。

(1)丁溴东莨菪碱治疗呼吸道分泌物过多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所致排尿困难、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咳嗽

/咳痰

可待因a

口服,15~30 mg,3~4次/d。

多痰患者禁用,以防止因抑制咳嗽反射而使痰液阻塞呼吸道,或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羧甲司坦a

口服,500 mg,3次/d。

(1)服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同时应用强力镇咳药,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呼吸道。

(2)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有慢性肝脏疾病的老年患者应减量。

咯血

氨甲环酸a

即刻口服1.5 g,之后口服1 g/次,3次/d。如果3 d后咯血未缓解,口服增加剂量至1.5~2.0 g/次,3次/d。当患者停止咯血的时间达1周,可将剂量减少至0.5 g/次,3次/d,或酌情停用。

(1)由于有血栓形成倾向,尿道手术者禁用;有血栓形成倾向及有心肌梗死倾向者慎用。

(2)对癌症出血及大量创伤出血无止血作用。

(3)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患者禁用或慎用。

口干

毛果芸香碱a

口服,5 mg,3次/d。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心脏病、肝肾功能损害、青光眼或肠梗阻患者不宜使用。

(2)如果意外出现毛果芸香碱毒性反应,如流涎、出汗、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就诊,并及时给予抗胆碱药如阿托品进行对抗治疗。

恶心、

呕吐

甲氧氯普胺a

口服,5~10 mg,4次/d,三餐和睡前30 min服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者禁用。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患者禁用。

(4)嗜铬细胞瘤、进行放疗或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禁用。

(5)有抗精神病药致迟发性运动功能障碍史者禁用。

(6)肝、肾衰竭患者使用本品锥体外系危险性增加,应慎用。


昂丹司琼a

口服,4 mg,1次/4 h,或8 mg,1次/8 h;持续性呕吐,口服,4~8 mg,1次/6 h。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肠梗阻患者禁用。

厌食

地塞米松ab

口服,4~8 mg/d。

(1)地塞米松治疗厌食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或对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恶性肠

梗阻

东莨菪碱b

丁溴东莨菪碱: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20~40 mg/次,40~120 mg/d。

(1)丁溴东莨菪碱治疗恶性肠梗阻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所致排尿困难、严重心脏病、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3)静脉注射速度不宜过快,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腹胀

甲氧氯普胺a

口服,10 mg,3次/d;必要时可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者禁用。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患者禁用。

(4)嗜铬细胞瘤、进行放疗或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禁用。

(5)有抗精神病药致迟发性运动功能障碍史者禁用。

(6)肝、肾衰竭患者使用本品锥体外系危险性增加,应慎用。

腹泻

洛哌丁胺a

首次口服4 mg,之后口服2 mg/次,最大量不超过16 mg/d。

(1)肠梗阻、便秘、胃肠胀气、严重脱水、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期、广谱抗生素引起伪膜性肠炎的患者禁用。

(2)2岁以下儿童禁用。

(3)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便秘

番泻叶a

2~6 g,煎服需后下,或开水泡服。

(1)孕妇慎用。

(2)可能引起腹部痉挛性疼痛,肠梗阻患者禁用。

呕血

/便血

氨甲环酸a

静脉滴注,10 mg/kg,3~4次/d,滴注时间约1 h,不超过2 g/d。

(1)由于有血栓形成倾向,尿道手术者禁用。有血栓形成倾向及有心肌梗死倾向者慎用。

(2)对癌症出血及大量创伤出血无止血作用。

(3)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患者禁用或慎用。

血尿

酚磺乙胺

口服,500 mg,1次/d。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慎用于血栓栓塞性疾病或有此病史者、肾功能不全者。

睡眠/觉醒障碍

唑吡坦a

睡前口服,5 mg。

(1)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停药后失眠、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半夜起床可能出现反应迟钝,摔倒。

(2)对本品过敏者、严重呼吸功能不全、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严重肝功能不全、肌无力、有强烈自杀倾向和过度酗酒的患者禁用。


哌甲酯b

口服,起始剂量2.5~20.0 mg,2次/d,第2次服用距离睡前6 h以上。

(1)哌甲酯治疗睡眠/觉醒障碍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对本品过敏、严重焦虑、紧张、激动、过度兴奋、青光眼、有抽动秽语综合征病史者、患结构性心脏病或其他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焦虑

劳拉西泮a

口服,0.5~1.0 mg,2次/d,必要时。

(1)老年患者剂量减半。

(2)对本品或其他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严重的呼吸困难者、重症肌无力者、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

抑郁

氟西汀a

口服,20 mg,1次/d。

(1)对氟西汀过敏者、哺乳期妇女及同时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或匹莫齐特的患者
禁用。

(2)有癫痫病史、双相情感障碍病史、急性心脏病、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剂量应适当减少。

谵妄

氟哌啶醇ab

口服,0.5~2.0 mg,2~3次/d,对于无法口服的患者可以选择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途径。

(1)氟哌啶醇治疗谵妄为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须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2)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和任何病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心功能不全、骨髓抑制、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姑息

镇静

咪达唑仑a

静脉注射,起始剂量为0.5~1.0 mg/h,根据需要可增至1~5 mg/h,常用有效剂量为1~20 mg/h。

(1)长期用于镇静后,患者可发生精神运动障碍,亦可出现肌肉颤动、躯体不能控制的运动或跳动,罕见的兴奋、不能安静等,故不适于精神分裂症或严重抑郁症患者的失眠。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由于呼吸抑制可出现严重的肺功能不足。

注:表4仅作为证据罗列,供相关人员参考;为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本目录内容撰写公开出版物,如论文、专著等,以及制作计算机系统、APP等,请注明出处;a为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收录药物。b为超说明书给药,超说明书药品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新编药物学》(第18版)、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收录;(2)国际主流指南或共识收录;(3)国际主流教科书收录;(4)SCI期刊相关专业发表的研究。超说明书用药应满足5个条件:(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4)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5)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基本用药指南(一)

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基本用药指南(二)



来源:姑息治疗与安宁疗护基本用药指南 作者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全科医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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