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我国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有流行报道,此后流行报告不断, 20世纪60年代,全国每年脊灰发病人数达10000~43000例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学研究所于1960年成功研制出首批脊灰减毒活疫苗,并于1963年成功研制便于全国广泛推广的固体剂型——糖丸, 自此,我国脊灰年平均发病率大幅度下降。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证实,中国本土脊灰野病毒的传播已被阻断,成为无脊灰国家。
2013年5月,第66届WHO通过了《2013-2018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终结战略计划》。为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消灭脊髓灰质炎终结战略计划的整体安排, 我国于2015年成功自主研发Sabin株脊灰灭活疫苗, 并将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我国和全球消灭脊灰做出了重大贡献。
顾方舟 教授
(图片来源:“中国医学科学院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
什么是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多见于儿童,俗称“小儿麻痹症”。脊灰病毒按抗原性不同,分为Ⅰ型、Ⅱ型、Ⅲ型3个血清型。脊灰病毒一般通过粪—口途径进入人体胃肠道,繁殖后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大部分感染者感染后无症状;部分感染者可出现发烧、头痛、呕吐等轻微症状;也可出现颈强直等神经系统症状但不发生麻痹;极少数感染者病变累及脊髓前角灰质及脑神经,导致肌肉麻痹,此中,有5%~10%的患者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幸存者多留下跛行、截肢等终生残疾。
勇于探索,“糖丸”的诞生
从我国开始有病例记录,至1938年已有14个省市有散发脊灰病例报告。1953年原国家卫生部将脊灰列为法定报告传染病,同时疫情报告日益增多,发病地区也不断扩大。1955 年江苏南通及山东青岛地区发生流行,发病率分别为32.1/10万及50/10万。此后流行报告不断,1959年南宁市的发病率竟高达150.6/10万。20世纪60年代,全国每年脊灰发病人数为10000~43000例。
1958年8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简称国家科委)决定在云南建立“猿猴实验生物站”,生产脊灰疫苗和开展以猿猴为对象的医学生物学研究工作,原卫生部决定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负责具体的筹建工作。其后,经科学院提议,国家科委于1959年1月13日正式批准将“猿猴实验生物站”改名为“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1959年3月,原卫生部派顾方舟等一行4人赴苏联学习脊灰疫苗制造技术。当时国际上研制出两种脊灰新疫苗,即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顾方舟等根据当时获得的资料,结合我国人口众多、经济不够发达等具体情况,决定选择活疫苗技术路线。1960年初,生物所生产出第一批脊灰减毒活疫苗,经全国11个城市的儿童服用,证明其免疫效果良好,安全可靠。
研究证明,广泛服用活疫苗可以阻断脊灰野病毒散播,但在我国要想消灭脊灰流行,必须使农村地区儿童也能够服用疫苗。早期的液体疫苗使用前需稀释,而稀释后的疫苗保存时间短,不利于广大农村、山区推广使用。经反复研究,并结合孩子们爱吃糖的习性,1961年生物所与上海信谊制药厂合作研制糖丸剂型,采用中药制丸滚动技术及冷加工工艺,于1963年研制成功,以后又进一步研制出二价、三价活疫苗糖丸, 其在各种温度下的保存时间明显超过液体疫苗,并在300万儿童中应用后,证实其效果与液体活疫苗相同。
数十年实践证明,当时国情下,实施脊灰减毒活疫苗这一决策是我国控制和消灭脊灰迈出的关键步伐,是完全正确的。据17个省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1959年脊灰平均年发病率为5.03/10万;28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资料1971年为2.12/10万,较1959年下降57.9%;1976年仅为0.50/10万,又较1971年下降76.4%。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计划免疫,脊灰病例数继续下降,1983年全国报告3296例,发病率为0.32/10万,1988年达最低水平,发病率仅为0.062/10万。1989年中国政府响应第41届WHO关于2000 年在全球消灭脊炎的决议,确定了我国消灭脊灰的目标和策略。1990年,全国消灭脊灰规划开始实施,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计划免疫。1991年,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就中国实现消灭脊灰的目标作出承诺,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规划与方案并建立组织机构,保证各项措施能够贯彻落实。病例数在接下来几年快速下降,2000年WHO认证中国从1994年10月起已无由本土脊灰野病毒引起的脊灰病例,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
改革创新,调整脊髓灰质炎免疫策略
目前使用的脊灰疫苗主要有两种: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和注射脊灰病毒灭活疫苗(IPV)。由于脊灰病毒有Ⅰ型、Ⅱ型、Ⅲ型3个血清型,制成OPV 疫苗有单价OPV(mOPV,含3个血清型中任何1个型别)、二价OPV(bOPV,含3个血清型中任何2个型别)和三价OPV(tOPV,含3个血清型所有型别)。国外疫苗公司生产的IPV于2009年获准在我国上市,包括IPV单苗和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经过20多年的历程,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研发的Sabin株IPV于2015年1月14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生产注册申请。国产IPV和进口IPV均是经过CFDA批准,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二者均安全、有效。
在消灭脊灰过程中,脊灰疫苗发挥了重要作用。OPV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疫苗,是全球消灭脊灰行动的首选疫苗,但在罕见的情况下可发生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病例。全球已于1999年消除Ⅱ型脊灰野病毒,目前脊灰野病毒病例主要由Ⅰ型脊灰野病毒引起。2000-2014年全球共发生VDPV病例771例,其中Ⅱ型VDPV 病例达679例(占88%)。另外VAPP病例中Ⅱ型也占较高比例,根据WHO估算,全球Ⅱ型VAPP病例占40%。而IPV也可安全有效地用于控制和消灭脊灰,但不会产生VAPP 和VDPV病例。
根据全球消灭脊灰的整体安排,2016年5月起,全球停用OPV中的Ⅱ型组成部分,以消除Ⅱ型脊灰疫苗株带来的危害。此后如果仍全程使用OPV,接种对象将缺乏对Ⅱ型脊灰病毒的保护。因此,WHO不再推荐仅接种OPV的免疫程序,建议所有国家应至少使用1剂IPV,转变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策略。经综合考虑,我国停用tOPV,改用含有Ⅰ型、Ⅲ型血清型的bOPV,同时引入一剂次IPV。首先,IPV可减少VAPP和VDPV病例发生,而OPV能提供更强的肠道保护力,可有效阻断脊灰野病毒传播;其次,考虑全球消灭脊灰还未结束,我国为防止输入脊灰野病毒传播,需要建立牢固的脊灰肠道免疫,因此不再推荐全程接种IPV,而是需要在接种1剂次IPV后,尽早接种OPV;最后,根据全球消灭脊灰趋势,我国需要引入至少1剂IPV的接种。脊灰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是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我国和全球消灭脊炎做出重大贡献。
自力更生,与国际标准接轨
国产脊灰疫苗,同我国自主研发的其他疫苗一样,质量安全管理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CFDA对疫苗注册、生产制造都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并在上市使用前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我国对上市后疫苗的流通、储存、运输、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也有明确规定,来保证疫苗质量。2011 年和2014 年,WHO对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职能进行了两次评估,认为我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的药物警戒/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职能符合国际标准,保证了我国疫苗质量与国际标准接轨,为我国疫苗走出国门奠定了基础。相信,随着国产疫苗逐渐得到世界认可,中国的疫苗将被输送到世界更多国家和地区,为全球免疫事业贡献中国力量,中国的免疫事业将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中国医学论坛报陈秋宇整理)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