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人群对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普遍易感,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的发病率较普通人群未见明显增加。妊娠可能会加重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病程,也可能出现重症。
在全球大流行期间,自然流产或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并未升高。新冠病毒感染孕妇的发热及低氧血症,可以增加早产、胎膜早破和胎心率异常的风险;对于重症患者,分娩可以改善母体重度呼吸系统疾病的症状,部分孕晚期重型或危重型病例需要通过剖宫产终止妊娠。新冠病毒感染的孕妇合并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及HELLP综合征、多胎妊娠、脓毒症、休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需要辅助机械通气等增加胎儿不良结局的风险,发生死胎及新生儿窒息的风险较高。
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中,95%以上未感染且出生状态良好。部分新生儿感染多为出生后接触感染的人员通过呼吸道或接触传播。
1.对症治疗
孕产妇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对症治疗应权衡利弊,谨慎考虑其对孕产妇、胚胎、胎儿、新生儿及哺乳婴儿的影响,常用化学药物见下表。
症状 | 药物通用名 | 妊娠期 | 哺乳期 | 常用用法用量b |
发热/咽痛/肌痛 | 对乙酰氨基酚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发热或疼痛时一次0.5 g,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总剂量不超过2g |
布洛芬a | 妊娠早期和晚期禁用; 妊娠中期可短期使用(不超过48小时) | 可使用 | 口服:发热或疼痛时一次0.2 g,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6~8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
干咳 | 右美沙芬 | 妊娠早期禁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15~30mg,一日3~4次 |
咳痰 | 乙酰半胱氨酸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0.2 g,一日3次; 雾化:一次0.3 g,每天1~2次,持续5~10日 |
愈创甘油醚 | 妊娠早期禁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0.2 g,一日3~4次 | |
氨溴索 | 妊娠早期禁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30~60 mg,一日3次 | |
流涕/鼻塞 | 氯雷他定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10 mg,一日1次 |
西替利嗪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10 mg,一日1次 | |
氯苯那敏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4 mg,一日1~3次 | |
海水/海盐水喷鼻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喷鼻:每天1~2次,或按需使用 | |
腹泻 | 口服补液盐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按说明书溶解,随时口服 |
蒙脱石散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一次3g,一日3次 | |
益生菌 | 可使用 | 可使用 | 口服:根据具体益生菌说明书使用 |
注:
a:国内部分药品说明书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Briggs Drugs in Pregnancy and Lactation:a reference guide to fetal and neonatal risk(第12版)指出,妊娠早期和晚期使用布洛芬的人类数据显示存在风险,哺乳期可使用
b: 药品存在不同剂型和规格,具体用法用量参照药品说明书
若使用复方感冒药,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每日总量不变。由于部分复方感冒药含有不推荐妊娠及哺乳期使用的成分(如金刚烷胺、伪麻黄碱等),建议妊娠及哺乳期选择单一成分的药物对症治疗。
若选用中药治疗,须遵循中医辨证论治原则,个体化用药。应尽量规避妊娠禁忌药物,若确因病情需要,告知患者同意后应用,但应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及时间,以免伤胎、动胎。一般不需使用抗菌药物。若合并细菌感染,需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宜抗菌药物,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抗病毒治疗
抗病毒药物可降低伴有高危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发展为重症的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推荐口服抗病毒药物包括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组合包装、阿兹夫定片和莫诺拉韦胶囊。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适用人群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中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年患者。用法:奈玛特韦 300 mg 与利托那韦 100 mg 同时服用,每12小时1次,连续服用5天。只有母亲的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在妊娠期间使用。若哺乳期使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7天应暂停哺乳。中度肾功能损伤者应将奈玛特韦减半服用,重度肝、肾功能损伤者不应使用。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注意合并用药间的相互作用。
不建议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阿兹夫定片和莫诺拉韦胶囊。
本文节选自《孕产妇合并新冠病毒感染诊治指南》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