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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适应证逐渐扩大,临床应用人群越来越多,在关注免疫治疗疗效的同时,临床医生和患者也更加关注免疫治疗相关不良反应(irAE)。肝脏毒性主要表现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伴或不伴胆红素升高,最常出现在ICI首次用药后8~12周。
诊断方面,需排除肝脏肿瘤进展、其他药物引起的肝功能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炎、病毒性肝炎活动等。治疗方面,总体原则与其他irAE大致相同,1级毒性可继续使用ICI并加强保肝治疗;2级及以上肝脏毒性,给予甲基泼尼松龙或泼尼松治疗。2~3级毒性经治疗下降至≤1级后,且泼尼松剂量≤10 mg/日时,可重新开始ICI治疗;4级肝脏毒性建议永久停用ICI。对激素治疗不敏感的患者,可考虑加用他克莫司。与其他irAE处理略有不同的是,由于英夫利昔单抗本身存在肝脏毒性,因此不建议该药用于治疗发生肝脏毒性的患者。
胰腺毒性主要表现为无症状性血淀粉酶(AMS)、脂肪酶升高和急性胰腺炎。无症状性AMS、脂肪酶升高无须特别处理,也无需在ICI首次用药前进行基线检查,如存在影像学[CT或磁共振胰胆管造影(MRCP)]胰腺炎表现,则按急性胰腺炎进行处理。由于急性胰腺炎罕有发生,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推出的首部《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的毒性管理指南》未对胰腺毒性进行分章节阐述。
总体而言,1级急性胰腺炎无需特殊处理;2级及以上毒性给予甲基泼尼松龙或泼尼松治疗。2级毒性可在毒性恢复后重启ICI治疗;3级及以上胰腺炎则建议永久停用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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