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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以骨量低下、骨组织微结构损坏,导致骨脆性增加、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骨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多见于绝经后女性、老年男性。
骨折和低骨量在绝经前女性中均较少见。这类女性存在低骨量时,可能与峰值骨量获得不足和/或持续骨丢失相关。
绝经前女性的低骨量和低创伤性骨折有时可归因于继发性病因,包括雌激素缺乏、糖皮质激素暴露、吸收不良或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等。
绝经前女性中骨量和骨折之间的关系与绝经后女性中不同,因此针对绝经后女性基于骨量的骨质疏松症诊断和治疗指南一般不适用于绝经前女性。骨密度低不能作为判定绝经前女性骨质疏松的唯一标准,但其与脆性骨折一样,均提示需要进一步评估。
1、不推荐对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常规筛查骨密度。
2、对存在下列情况的绝经前女性,可以筛查骨密度。
有脆性骨折史
存在骨质疏松的继发性病因
对于因脆性骨折或检查发现骨密度低(Z评分≤-2.0)的绝经前女性,需要评估其骨丢失的潜在原发性和继发性病因。
若绝经前女性有脆性骨折史,即使骨密度不低,也需要评估有无骨质疏松的基础病因。
已知有骨丢失或骨骼脆弱的原发性或继发性病因时,也应评估有无其他促发因素。
对绝经后女性有抗骨折效应的药物包括:双膦酸盐、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特立帕肽、阿巴帕肽、地舒单抗和罗莫珠单抗。然而,指导临床医生给予绝经前女性这些药物的数据非常少。
1、非药物治疗
所有低骨密度或骨质疏松的女性都应接受非药物干预来维持骨量,包括充分摄入钙和维生素D、适量负重训练和体力活动、戒烟、节制饮酒、均衡饮食(摄入富含钙及蛋白质的食物)和避免体重大幅波动。
2、药物治疗
(1)对已明确原发性/继发性病因的患者,建议积极干预治疗。
(2)对于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大多数女性,建议首选双膦酸盐抗骨吸收治疗。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可考虑先给予合成代谢(特立帕肽)初始治疗,再给予双膦酸盐治疗。
椎骨或其他重要部位(如髋部)骨折史
骨密度非常低(Z评分≤-3.0)且有脆性骨折史
已知或推测有原发性骨质疏松且有脆性骨折史
短期内计划受孕
对于符合药物治疗标准且短期内计划受孕的女性,可考虑选择给予一个疗程的合成代谢初始治疗(es.特立帕肽支持证据较多)。
防治骨质疏松症的主要药物[3]
注:RANKL:NF-κB受体激活蛋白配体;SERMs: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类药物
1、绝经前女性可能因脆性骨折而就诊。与所有不常见骨折一样,只有在排除骨软化症及其他病理性骨折病因(如,恶性肿瘤、缺血性坏死、纤维异常增殖症以及其他骨病变)后才考虑诊断为骨质疏松。
2、目前关于绝经前女性骨质疏松管理的临床数据很少。在缺乏有力临床证据的情况下,谨慎考虑抗骨松药物治疗。
作者:闵秋霞
来源:昆华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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