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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HBV载量的孕妇,在妊娠晚期进行抗病毒治疗,结合新生儿乙肝疫苗及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的接种,能够进一步降低HBV母婴传播发生率,并且未增加胎儿的不良妊娠结局。因此,妊娠期抗病毒治疗阻断HBV母婴传播已被广泛接受并应用于临床实践中,对消除HBV母婴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经病情评估后肝功能正常的未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在妊娠中期检测HBV DNA水平(推荐采用高灵敏试剂检测),根据HBV DNA水平,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以阻断HBV母婴传播。如果无条件检测HBV DNA定量,可以HBeAg作为其替代指标,HBeAg阳性者给予抗病毒治疗。
1.若孕妇HBV DNA≥2×105 IU/ml,经知情同意后,可于妊娠28周给予TDF进行抗病毒治疗。如果孕妇存在骨质疏松、肾损伤或导致肾损伤的高危因素,或消化道症状严重,可以选择TAF或替比夫定(telbivudine)。分娩前应复查HBV DNA,以了解抗病毒治疗效果及HBV母婴传播的风险。
TAF在我国被批准上市后,在母婴传播阻断的临床研究和临床实践中得到了初步应用。现有数据表明,TAF用于妊娠期HBV母婴传播阻断的效果和安全性良好。TAF有望成为妊娠期抗病毒阻断HBV母婴传播的新选择。
2.若孕妇HBV DNA < 2×105 IU/ml,发生HBV母婴传播的风险低,一般对其新生儿给予乙肝疫苗+HBIG免疫即可预防,不需要抗病毒治疗。
3.对于超过妊娠28周首次就诊的孕妇,若HBV DNA≥2×105 IU/ml,仍建议尽早给予抗病毒治疗。
妊娠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母亲的停药时机取决于妊娠期抗病毒治疗的目的:
①以阻断HBV母婴传播为目的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分娩后检测HBsAg和HBeAg定量,如果HBsAg和(或)HBeAg水平显著下降,提示抗病毒治疗效果良好,可继续抗病毒治疗。如果HBsAg和(或)HBeAg水平下降不明显,产后立即停药。
②以治疗乙肝为目的而服用抗病毒药物的孕妇,产后不能停药,应长期抗病毒治疗。
文章节选自《阻断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临床管理流程(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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