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
密码过期或已经不安全,请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壹生身份认证协议书
同意
拒绝
同意
拒绝
同意
不同意并跳过
COVID-19症状超过12周,即所谓的“长期COVID-19”,在世界范围内被越来越多地报道。到目前为止,由于缺乏证据,不能强烈建议对“长新冠”患者进行标准的检测和药物治疗。韩国传染病协会于2022年5月制定了该指南,收集和评估了成人和儿童COVID-19后持续症状/体征的流行病学、诊断检测、干预和治疗证据,得出了关于“长新冠”的12个关键问题。本指南基于12个关键问题提供了建议,以期对其进行妥善管理。
COVID-19诊断后症状持续超过12周的患者应评估给“长新冠”的可能性,诊断需首先排除COVID-19并发症(如血栓栓塞、心肌炎、脑炎等)和其他具有相同症状的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哮喘、肾上腺功能不全、肿瘤等)引起的可能性,并对疑似疾病进行检查。
1. 呼吸困难:肺功能检查是一种简单、无创的检查方法。因此,无论症状如何,对于重型或危重型COVID-19患者、急性COVID-19患者持续呼吸困难或潜在肺部疾病患者,可考虑在确诊COVID-19后3个月进行包括一氧化碳扩散能力(DLCO)在内的肺功能检测。当呼吸道症状持续3个月时,可考虑进行胸片检查,排除其他疾病,发现早期肺纤维化。如果胸部X光片有异常,或者即使没有胸部X光片异常,症状仍然存在,可以考虑进行胸部CT。
2. 咳嗽:如果咳嗽持续3个月,可以考虑胸部X线和胸部CT检查排除肺实质纤维化或支气管炎症。
3. 胸痛:对于急性期12周后出现心包或心肌损伤症状(胸痛、心悸、呼吸困难)的患者,可考虑经胸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包炎/心肌炎或心力衰竭。在开始对患者进行评估或康复时,可以考虑进行功能测试,如6分钟步行测试(6MWT)或15个30秒坐立测试来评估心肺功能。对于急性COVID-19期间不存在的12周后慢性胸痛患者,没有足够的证据建议或不建议进行心脏成像(超声心动图、计算机断层扫描)或功能检查(6MWT或坐立试验)。
4. 疲劳:目前还没有特定的测试方法来评估COVID-19后持续12周的疲劳症状。疲劳程度可以用疲劳严重程度量表来测量。需要详细的病史来区分可以解释疲劳症状的基础疾病、COVID-19的并发症和其他与COVID-19无关的疾病。如果没有发现可以解释疲劳的器质性原因,则应考虑COVID-19相关慢性疲劳综合征的可能性。
5. 关节和肌肉疼痛:目前现存的证据不足以建议或反对对COVID-19后持续12周的关节痛或肌痛患者进行特定的实验室检测(如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C反应蛋白、风湿病因子、抗核抗体)。
6. 头痛:评估与COVID-19相关的长期头痛应包括病史记录、神经系统检查和生命体征测量。如果有必要排除器质性原因,应考虑进行脑成像检查,并转诊给神经科医生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治疗。
7. 认知症状:没有足够的证据建议对与“长新冠”来评估心肺功能相关的认知症状进行脑成像测试。然而,脑成像测试可以排除其他原因或用于研究目的。此外,在由于认知症状而导致职业和社会功能下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神经心理学检查。
8. 心理/精神症状:主治医生应了解COVID-19的心理后遗症,并可进行心理社会评估,如有必要,可转至精神科医生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治疗。有严重精神症状或自残或自杀风险的患者应立即转诊给精神科医生。没有足够的证据建议对精神症状进行脑成像测试。然而,这些测试可用于排除其他原因或用于研究目的。
对于因潜在疾病而服用这些药物的患者,继续使用抗凝血或抗血栓药物。对于没有血栓症状或体征的患者,不建议进行常规血栓筛查。
不建议“长新冠”患者常规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预防血栓形成。因此,根据所患基础疾病和现有情况,综合考虑血栓形成的一般风险和出血的风险,决定是否对“长新冠”患者进行血栓预防。
在ICU治疗的重症患者或65岁以上的患者,如果COVID-19持续时间较长,可咨询康复专家,考虑进行适当的、针对性的呼吸康复。每天进行10~30分钟的呼吸康复(呼吸肌训练、咳嗽运动、膈肌训练、拉伸运动和家庭运动),持续6周,可改善肺功能测试的几项指标(1秒用力呼气量、FVC和DLCO)、6MWT、生活质量、焦虑、抑郁、以及日常生活活动等。
对于“长新冠”期间出现呼吸道症状(呼吸困难和咳嗽)的患者,没有足够的证据建议或反对特定的药物治疗(皮质类固醇、抗组胺、异丙托溴铵、氨茶碱或可待因)。类固醇和抗组胺药在“长新冠”患者中可改善呼吸道症状,但尚未得到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证实。此外,没有研究报道异丙托溴铵、氨茶碱或可待因治疗“长新冠”的疗效。
如果在新冠感染急性期后出现味觉异常,首先应排除牙龈炎等牙齿疾病或口疮等口腔疾病引起的味觉障碍的可能性。另外,有必要检查可能引起味觉障碍副作用药物(ACE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大环内酯类药物等)是否已经开始使用。如果因“长新冠”患者持续出现嗅觉障碍,则应排除鼻窦炎、鼻息肉、变应性鼻炎等鼻腔或鼻窦疾病。部分嗅觉功能障碍的改善较快,被认为是由于局部炎症导致嗅觉系统关闭;相比之下,持久的嗅觉功能障碍是由于嗅觉上皮细胞损伤或嗅觉系统神经损伤。由于嗅觉神经是可再生的,因此可以通过反复的嗅觉训练来恢复嗅觉功能,每天早晚两次,用鼻子嗅至少四种不同的嗅觉刺激物,每次10秒,可有助于嗅觉障碍的改善。
针对与“长新冠”相关的慢性疲劳综合征,已经考虑了各种药物、替代医学、认知行为疗法和运动疗法,但这些研究在使用不同的疲劳干预措施和评估结果的方法方面存在局限性。没有足够的证据推荐或限制针对长COVID-19患者疲劳的特定治疗方法。
对于长时间的与COVID-19相关的头痛,在排除器质性原因后,可以考虑使用与原发性头痛相同的对症治疗。非甾体抗炎药可安全地用于轻度头痛发作。中度至重度头痛发作可考虑使用曲坦类药物。当头痛与来自情绪障碍、睡眠障碍、家庭、工作和大流行相关的社会经济困难的压力有关时,氟桂利嗪和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加剧抑郁症状。由于托吡酯可导致认知功能障碍,如果长时间的COVID-19症状伴有认知或记忆障碍,应谨慎。“长新冠”所见的脑雾并不严重到足以限制日常生活,因此有时会将其与化疗脑/化疗雾进行比较,根据梅奥诊所提出的化疗脑/化疗雾相关建议,应该考虑定期锻炼,追踪影响认知功能障碍的因素,并制定缓解压力和应对策略;虽然已经提出了哌甲酯、莫达非尼、多奈哌齐和美金刚等药物治疗,但仍需进一步研究。此外,木犀草素是一种天然类黄酮,通过抑制肥大细胞和小胶质细胞的激活,被认为是长期与COVID-19相关的脑雾症状的潜在治疗方法;然而,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选择性5羟色胺抑制剂(SSRI)对“长新冠”引起的重度抑郁症有效,氟伏沙明是SSRI的一种,已被提出作为一种治疗“长新冠”的新方法。在急性COVID-19早期阶段使用氟伏沙明可有效防止临床症状恶化;氯丙嗪是一种穿透中枢神经系统的三环抗抑郁药,具有抗炎作用,被认为是新冠肺炎后中枢神经系统后遗症的潜在治疗方法。另外有研究表明与COVID-19 相关的左旋色氨酸吸收和代谢的改变可能是“长新冠”症状的潜在病理生理学基础,但目前尚不清楚左旋色氨酸是否能有效治疗“长新冠”。总体建议如果“长新冠”患者需要精神治疗和药物治疗,建议转诊至精神科。
一些研究认为“长新冠”的认知障碍、头痛和嗅觉/味觉障碍是由持续的神经炎症引起的,另一种研究认为新冠病毒诱导的炎症反应导致微血管紊乱和肺纤维化,从而导致心血管和呼吸道症状。也有研究报告称,即使中性粒细胞计数、CRP和纤维蛋白原的组合处于正常范围,这些炎症标志物水平相对较高的患者更有可能经历“长新冠”。尽管有这些研究,但尚不清楚类固醇治疗是否能降低“长新冠”的风险,并改善“长新冠”患者的功能或症状。一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观察到接受皮质类固醇鼻喷雾剂治疗3周的患者组与对照组嗅觉评分无明显差异。因此没有足够的证据建议或限制“长新冠”患者使用类固醇。
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由于频繁的其它病毒感染,容易出现非特异性的呼吸道、胃肠道和/或全身症状。因此,将急性COVID-19后出现或持续的症状定义为COVID-19引起的并不容易。此外,在青少年中,很难诊断“长新冠”,因为精神/身体压力容易导致各种躯体和神经精神症状。世卫组织建议使用不同的标准来定义儿童和青少年的“长新冠”。然而,官方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标准。因此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应充分排除其他急慢性病毒感染和各种应激下的躯体症状,谨慎诊断“长新冠”。目前还没有证据建议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长新冠”的特定治疗。但是如果症状持续时间长或严重程度高,则应将患者转诊给每个领域的儿科专家进行评估和管理。
在英国的一项研究中,比较了社会人口特征相似的接种疫苗和未接种疫苗的患者“长新冠”的发病率,在接种组显著降低(9.5% vs. 14.6%);一项荟萃分析提示接种COVID-19疫苗可将感染后患上“长新冠”的风险降低约15%。可以确定的是没有证据表明COVID-19疫苗接种会增加“长新冠”的发病率。因此,没有必要因为这种担心而避免接种疫苗。
作者:杨广德
来源:徐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科
查看更多